嘎鲁图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发力 绘就道交解纷新“枫”景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人民法院嘎鲁图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道路交通事故“立审执一体化”解纷模式,以“一次性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将“调立结合、庭前释法、判后答疑、督促履行”贯穿办案全流程,有效提升了道交纠纷化解质效,绘就了道交解纷新“枫”景。
2025年4月6日,阿某某与赵某某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阿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双方因车辆维修价款产生纠纷,于6月11日诉至乌审旗人民法院。鉴于事故受损标的系车辆,为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立案当天,承办人立即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针对双方有争议的维修项目、维修价格,结合事故现场照片精准分析案情,通过面对面、背对背释法说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案款当场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圆满化解。
该案例是嘎鲁图人民法庭将“执行思维”前置的生动体现。针对“调成未解”的难题,嘎鲁图人民法庭在调解阶段即聚焦争议焦点和履行障碍,将工作重心放在促成先行赔偿、明确交付方式和强化履行督促上,秉持“小额速赔、大额分段、力争当庭兑现”原则,着力做好纠纷化解的“后半篇文章”。
自嘎鲁图人民法庭负责专业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以来,道路交通事故类案件平均办案时长缩短至18天,案件质量大幅上升,上诉率大幅下降,案件办理过程中用足庭前释法、庭审查明、庭后答疑职能,达到“以审理促调解”效果。审理阶段,全面落实“将调解贯穿全过程”要求,在裁判文书 “自动履行” 上下功夫,实现前端发力,降低申请执行案件数。同时,延伸至上诉环节二次调解。2025年1-5月份,嘎鲁图人民法庭有履行内容案件自动履行率达55.26%,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仅为5.62%,真正让 “立审执一体化” 从理念变为群众可感的高效体验。(供稿人:乌审旗人民法院嘎鲁图人民法庭 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