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式”服务解商事纠纷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福州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注重回应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依托“亲清法企会商厅”平台开展系列惠企暖企活动,以司法之力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惠企安商行动,7月10日,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企业纠纷企联解 法院庭审进企联”活动,将庭审现场“搬进”福州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并邀请市人大代表、营商环境法治观察员、企业代表等进行旁听。
沉浸式:从庭审现场到“法治课堂”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庄严落下,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A公司和B公司签订合作协议,A公司向B公司供应充电桩系统,后双方协议解除,因退款等未达成一致而涉诉。
庭审中,法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合同条款解读、证据效力认定、违约责任承担等争议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与企业代表对服务合同等常见合同在订立、履约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风险点进行提示。
企业代表纷纷表示,通过零距离感受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大家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从文本走向现实,提升了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把庭审搬进企联,是福州法院深化司法公开、延伸司法服务的具体实践,也是福州法院践行“商人纠纷商会解,企业纠纷企联解”理念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以案释法”与“多元化解”双向赋能,为企业送上更精准的法治服务,让企业在经营发展中能够明规则、知边界、强能力,达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示范性效果。
联动式:从法院裁判到“企纷企联解”
合议庭对该案件启动司法对涉诉企业影响的评估制度后,认为调解才是最优解。庭审后,市企联作为商和榕城成员单位之一,立即指派调解员加入调解。
“调解可以帮助你们更快地从纠纷中解脱出来,官司打下去,对推动企业发展和提升行业口碑都有影响……”调解员翁云疆充分发挥“娘家人、行内人”的信任优势,一边向A公司提示诉讼周期与执行风险,一边向B公司阐述违约后果,强调商业信誉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双方的意向差距在不断缩小,最终B公司承诺三天内支付退款。
上述案件两天内调解结案,为企业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更为企业潜在合作提供机会。这仅是福州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市企联在内的多家商协会建立商事纠纷一体化解工作机制的一个生动缩影。
福州中院通过“庭审进企联+商协会调解”双轮驱动,进一步激活“商和榕城”调解联盟的法治效能。调解联盟成立8个月以来,累计委派案件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超60%,履约率超90%,案涉金额超1.2亿元。同时,福州中院民二庭党支部与市企联等四家商协会支部委员会建立“商和榕城·红盟解纷”党建共建品牌,旨在通过党建引领,更好凝聚法院、商协会等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探索具有榕法特色的协同解纷新路径,推动形成涉企案件“商人纠纷商会解,企业纠纷企联解”共治新格局。
菜单式:从需求收集到“定制服务”
福州市民营经济活跃,市场主体超150万户,9家企业入围“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民营经济为全市乃至全省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民营经济在经营、投资、内部治理等方面也存在薄弱环节,化解纠纷能力有限。
“企有所呼,我必有应”。2024年,福州法院启动惠企安商行动,搭建亲清法企会商厅,打造诉求响应、司法助企、法企联动三大平台。今年升级打造惠企安商行动2.0版本,坚持“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以增强企业、企业家司法体验感为核心,设立营商环境法治观察点、增聘营商环境法治观察员等,线上线下扩容前端纳谏渠道,促进形成“需求清单–服务清单–履职清单”转化机制,精准匹配惠企暖企项目主题和形式,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今年,遵循“一月一专场、一期一主题”形式,两级法院共同承办“亲清法企会商厅”主理项目,上半年已开展20余项惠企暖企项目,从发布典型案例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宣讲、从建工领域常见法律风险座谈到规范企业用工沙龙等,全链条帮助企业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律思维,更加精准便捷享受法治服务。(供稿单位: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供稿人:高巧燕 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