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检察:防腐警钟要长鸣,以案释法明纪律
日前,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大田县某医院设备科原干事陈某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在大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医疗系统、银行系统100余名干部到场旁听。通过庭审观摩,开展法纪教育,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
经查,被告人陈某某在担任设备科干事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同时,陈某某又通过虚列支出,套取医院公款,涉嫌贪污罪。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庭审的各环节向旁听人员清晰展示了被告人是如何从接受他人“小恩小惠”,到不断突破底线,滥用手中的权利,最终走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旁听人员目睹了“身边人”犯罪后的悔恨,体会到了从家庭的支柱到沦为“阶下囚”的强烈反差,深受震撼。
陈某某走上歧途,是因为其错误的金钱观、权力观,未能正确认知自己手中的权力,将公权力异化为自己敛财的工具。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案件事实,对被告人及现场旁听人员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提醒他们需要时刻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训诫,要正确认识手握的公权力,要心存敬畏。
“以前总觉得职务犯罪离我很远,今天坐在法庭里才明白,一个人情往来的红包、一次顺手帮忙的便利,都有可能是职务犯罪的起点。”庭审结束后,一位参加观摩的干部这样说。
此次庭审不仅仅是一次对被告人的审判,更是对旁听人员的一次深刻警示教育,防腐的警钟要长鸣,纪律的弦必须时刻紧绷,要把教训化为警惕,把警醒变为行动,守好廉洁底线,坚守为民初心。(供稿人:大田县检察院 刘恺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