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检察:司法护河解民忧 碧水清流焕新颜
水脉润城,民生所系。水生态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更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关键载体。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水域生态治理纳入公益诉讼重点领域,聚焦辖区河道污染治理难题,构建“巡查排查—厘清职责—跟踪整改—长效巩固”全链条模式,精准破解监管壁垒,推动一批河道实现生态“逆袭”。其中,跃进河的蝶变,便是该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缩影。
察民情,聚焦污染难题
“跃进河的垃圾都快堆成小山了,这天热了都臭得没法过!”河边居民楼门口站着一位老奶奶,话里满是无奈。仓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建立“定期巡查”河长办机制后,对辖区河流开展常态化排查时,发现跃进河河边景象触目惊心:塑料袋、烂叶菜四处散落,散发酸腐气味;几处防护斜坡被违规开垦成“菜园子”;河水呈暗绿色浑浊状,水面漂浮油污。老奶奶忧心忡忡地说:“我们家夏天根本不敢开窗呀!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老奶奶的诉求道出了周边居民的共同困扰,河道污染问题已严重影响群众生活。
仓山区检察院干警深刻认识到河道污染治理的紧迫性,为全面掌握情况,继续沿河排查,拍摄记录垃圾堆放点和违规种植区域的位置与规模,并查阅了近几年相关河段污染的新闻报道和整治材料,发现问题总反复、整治总不彻底,根子在于多头监管、职责交叉,导致污染出现时“谁都管、谁都管不彻底”,治理陷入“治标不治本”的困境。
聚合力,破解监管壁垒
“公益诉讼不是‘单打独斗’,而是要凝聚多方合力。” 针对跃进河治理的职责交叉难题,仓山区检察院主动担当“桥梁纽带”,第一时间牵头组织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实地调查,沿河徒步勘查,逐段厘清责任,明确由属地镇政府负责整治河道内垃圾堆放、防护斜坡违规种植农作物等问题,相关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整治河道河水黑臭问题。各方立下“军令状”,明确一周内制定整改方案、两个月内完成初步整治任务,有效破解了“多头监管”的治理困局。
强监督,见证河道蝶变
仓山区检察院检察建议发出后,完善相关行政单位沟通机制,属地镇政府与相关单位及时推进跃进河整改工作。属地镇政府组织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集中力量清理河岸垃圾,并将跃进河列为镇城管部门重点巡查范围,加强监管,对偷倒建筑垃圾行为依法处置,同时聘请专业管养单位对跃进河沿岸进行长期治理,实现长效管护。
再访时,跃进河已旧貌换新颜:岸边无垃圾,“菜园子”变绿地,河水清澈大半,臭味基本消失。傍晚,河畔步道迎来不少散步纳凉的居民,尽享良好河域环境带来的惬意。这条碧水清流里,藏着检察机关守护民生的初心。
建长效,守护碧水清流
跃进河的治理成效,为辖区河道保护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仓山经验”。下一步,仓山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完善“定期巡查+群众反馈”双机制,将跃进河整治经验应用到推动多部门建立河道管护长效机制中,让更多河道实现长治久清。
事实上,跃进河的治理实践,正是仓山区检察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耕生态检察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不仅在水域生态治理领域持续发力,更将生态保护的触角延伸至污染防治攻坚、涉海综合治理等多个维度,逐步构建起“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生态检察模式。具体工作中,该院针对不同领域的污染防治问题,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整改。同时探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履职模式,实现生态领域的立体追责,并着力打造生态普法矩阵,通过法律文书释法、口头说理等方式,提升发案领域、涉案单位的生态保护意识,扩大生态检察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生态的良好氛围。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守护生态环境,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仓山区检察院干警表示,将始终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深耕生态保护公益诉讼领域,以司法力量为生态安全保驾护航,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仓山提供坚实保障,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尽享天蓝、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福祉。(供稿人:仓山区检察院 吴佳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