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光泽法院联动多部门破解务工人员异地矫正难题——缓刑不丢“饭碗”
法律的威严,在于对违法犯罪的雷霆震慑;司法的温度,见于为群众解困的春风化雨。近日,福建省南平市光泽县人民法院联动县公安局、检察院、社区矫正管理局,高效破解缓刑人员异地社区矫正难题,在彰显法律威严的同时,以温情举措温暖民心。
朱某系贵州到光泽务工人员,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被交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已超过醉驾入刑标准。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其他量刑情节后,判处其拘役1个月25日、缓刑3个月。
对于法院判决,朱某心服口服,唯一让他焦心的就是能否在光泽县入矫。按照法律规定,缓刑期间他必须回原籍或经常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可他在光泽才居住5个多月,不符合“经常居住地”的条件。可若返回贵州老家,意味着要丢掉现在的工作,且作为社区矫正对象,想在家乡重新找工作有一定困难,家庭失养危机迫在眉睫。
“我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全家老小都靠着我的工资生活。”朱某表示。
朱某不知道的是,承办法官早在审理期间就已关注到他的困境,并在判决生效当日,就协同公安、检察和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前往朱某工作地走访,从个人情况、居住稳定性、再犯风险、监管条件等多方面开展综合评估,探寻更妥善的社区矫正方案。
走访中,厂区、企业、工友的正向反馈都论证了朱某就地矫正的可行性,但外来务工人员就地矫正的最大难题就是“监管难”。为解决这一难题,法官与企业负责人深入沟通,详细释明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终取得企业对矫正工作的支持,确定了信息化监管、社区矫正执行部门定期走访、企业辅助监督的复合监管模式,为有效监督管理矫正对象提供保障。
秉持“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矫正、更好融入社会”的原则,光泽法院最终依法确定光泽县为朱某社区矫正执行地。让朱某既可在熟悉的环境中接受教育改造,又能继续承担家庭责任。
“没有法院,我这样的情况,很难保住工作,我一定好好学法,好好矫正!”收到这份特殊关怀的朱某感慨道。为引导朱某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接受教育改造,承办法官在向其送达社区矫正告知书时,还为其逐项讲解了缓刑期间注意事项。一句句细心的嘱咐、一项项暖心之举,让朱某心里涌出阵阵暖流,也化为光泽法院践行“如我在诉”理念的生动注脚。(供稿人:光泽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