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送法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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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送法进企业

2025-09-17 14:14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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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法官走进长春铁路客运段,通过现场及视频同步的方式,以“铁路职工犯罪成因分析及警示教育”为主题,为企业干部职工带来一堂接地气、有温度的法治课。课程结合法院近年审理的铁路职工职务犯罪、普通刑事犯罪典型案例,深入浅出解析法律风险,引发职工强烈共鸣,取得显著普法宣传与警示教育效果,赢得在场人员一致好评。此次授课并未拘泥于法条堆砌,而是以“铁路法院发展历程及管辖—案例剖析—成因深挖—警示建议”为脉络,先简要介绍铁路法院的转制背景以及案件管辖情况,让职工对法院职能有清晰认知,再聚焦核心——铁路职工违法犯罪问题,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案例鲜活:戳破侥幸,还原犯罪代价

授课中,法官重点拆解两类与职工息息相关的犯罪类型,每个罪名均搭配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细节具体、后果明确,让职工直观感受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在职务犯罪领域,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权力寻租”类犯罪被逐一剖析。某铁道学会原秘书长王某、副秘书长管某等人,以虚报期刊印刷费、违规收取干部提职所需的版面费等方式,套取公款20余万元私分,即便退休仍被追究刑责,分别获刑2至3年;某段工程师叶某利用设备采购、质量检验便利,收受企业好处费6万元,还私自变卖保管的31台行车设备获利5万元,最终因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不仅被判缓刑、缴纳罚金10万元,更丢了铁饭碗,中断了原本光明的职业发展。“这些人曾是有级别的领导、有潜力的技术骨干,却因多拿点不碍事的松懈,把公家钱揣进腰包,最终从铁路人变成阶下囚。”法官的点评直击要害。

针对一线职工易触碰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例同样发人深省。某机务段职工方某,在无操作权限、地检司机未上车的情况下,违规登上机车做撒砂实验,误推牵引手柄致公铁两用车司机当场死亡,单位进行了巨额赔偿。方某即便自首仍获刑一年;2020至2021年,15名铁路职工利用列车乘务、车站值班、车辆检修等便利,倒卖假冒烟草涉案超203万余元,3 人获刑 3 年以上(最重者判5年6个月),7人缓刑,其余均受刑事处罚,所有人均被解除劳动合同;某车站售票员李某,通过“短途票套空白票—制高价票—退票占款”的手段,侵占铁路收入20余万元,最终获刑5年。这些案例中,违规操作、侥幸谋利成为共性,而代价却是牢狱之灾、工作丢失、家庭破碎。


成因深挖:从案到因,敲响思想警钟

“为什么这些职工会走上犯罪道路?”法官结合案件细节,提炼出五大核心成因,供职工对照参考。一是便利变贪利,将铁路职工熟悉列车停靠、进出站无障碍的职务优势,变成倒卖私货、套取公款的谋利工具;二是侥幸压敬畏,不少人觉得就一次、查不到,退休职工高某便因帮人带烟不碍事的想法,最终因非法经营获刑;三是无知酿大祸,部分职工不知倒卖烟草5万元即构成犯罪,直至被捕仍以为最多罚点款;四是跟风掉陷阱,看到同事作案没出事便跟风参与,形成小圈子犯罪;五是监管有漏洞,部分单位对职工八小时外行为、携带物品检查、退休职工管理不足,给了违法可乘之机。

温情警示:算清“三本账”,守住底线


“我在法庭上看到他们低头认罪,说对不起单位、对不起家人时,心里很不是滋味。”法官跳出法条宣讲,用心里话与职工交流,引导大家算清三本账:一是职业账,铁路工作稳定是铁饭碗,贪几千几万的快钱,丢的是一辈子的工作、名誉和退休保障,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值;二是身份账,铁路制服扛的是保障运输安全的责任,不是谋私的通行证,一旦用错便利,只会自食恶果;三是家庭账,某被告人妻子红着眼眶奔波退赃,某职工孩子求职因父亲犯罪被追问家庭违法记录,个人错误不该让家人买单。

效果显著:职工共鸣,筑牢法治防线

此次法治课没有照本宣科,而是“案例+情理+法律”的融合,让在场职工深受触动。课后交流中,客运段乘务员小李说“方某的案例太警醒了,以后作业绝不敢‘图省事’违规操作,安全真的是底线。”一名管理人员则表示“没想到退休职工也会因旧身份犯错,以后我们要加强职工全周期管理,尤其是八小时外的提醒。”客运段一负责人评价“这堂法治课沾泥土、带露珠,把案例讲到了职工心坎里,比单纯的文件学习更有效果,真正帮职工筑牢了廉洁自律、安全生产的法治防线。”

此次送法进铁路企业,是长铁法院践行“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理念的具体举措。接下来,我们将持续聚焦铁路系统法治需求,把“以案释法”课堂搬到列车班组、车站车间,以更鲜活的形式、更贴近的案例,为铁路运输安全、职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助力国家交通大动脉行稳致远。(供稿人:张忠雷)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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