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南漳:庭审亮真章 评议赋新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出庭公诉案件评议工作部署,切实提升基层检察人员出庭支持公诉能力,9月18日,湖北省检察院第五评议组赴南漳县,针对南漳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
武汉铁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华婕带队对该案开展评议,襄阳市检察院、南漳县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官及律师代表也受邀参与评议。庭审还专门邀请了湖北省检察院武汉铁路运输分院、武汉铁路运输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以及40余名南漳县公安局干警、县司法局干警旁听。
庭审现场,公诉人围绕案件核心,以严谨的逻辑、确凿的证据,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展开有力指控。讯问环节,面对被告人的不认罪,公诉人接连发问,问题直击要害:“既然你是依规办理,为什么在找你审批前,都有人给你打招呼?对方为什么要送你大额财物?”举证质证时,采用多媒体分组示证,形成严密完整的证据链条;法庭辩论阶段,面对辩护人提出的多项辩护意见,公诉人结合法律条文与案件细节,义正词严地发表公诉意见,有力回应辩护观点,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良好的庭审应变能力。
“权力姓公不姓私,既不能超越,也不能胡乱使用,更不容许成为个人谋利的工具…本案警示我们所有公职人员,必须恪守‘权为民所用’,时刻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炼,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公诉人结合案情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警示广大公职人员以案为鉴,筑牢防线。
庭审结束后,省检察院第五评议组随即组织召开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会,各方代表与评议组成员围绕庭审表现“把脉支招”,既肯定亮点,也直言建议。
“公诉人讯问条理清晰,举证逻辑丰富,法庭辩论有理有据,释法说理充分。在发表公诉意见时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让公职人员和群众更懂法、遵法,警示作用十足!”法官代表,南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佳勇率先点赞。
“这堂庭审就是一场生动的法治公开课!”人大代表郭静感慨,“不仅展现了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的坚定决心,更让我们看到了检察机关的高效执行力。”政协委员全玉坤则建议,“公诉意见中可适当融入典型案例,进一步增强警示效果,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公诉人发问环环相扣、逻辑严密,这是庭审一大亮点;而且公诉机关紧扣指控罪名,用多媒体质证展现出超强专业性。” 律师代表吴维从实务角度给予肯定。
襄阳市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侯锋从专业角度提出优化方向:“起诉书的制作可以更加简洁,庭审应对时可进一步放松心态、沉着冷静。”
作为全省优秀公诉人,评议组成员、荆州市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韩张莉指出:“本次庭审对抗性强,公诉人应对得当、直击要点,建议文书制作再精简一些。”
同为全省优秀公诉人的恩施州院职务和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李明桥补充道:“公诉人讯问紧扣罪名与指控目的,对庭审中,辩护人的诱导性发问和偷换概念及时制止,反映迅速;若能根据庭审时被告人态度调整举证节奏,庭审效率会更高。”
“此次选取的出庭案件非常有看点。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文书制作规范。建议进一步加强对因果关系的论证。”评议组成员,省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陈启兵提出专业建议。
评议组组长黄华婕对此次听庭总体情况予以肯定:“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提升和社会公平正义实现。本次庭审准备足、节奏准,公诉人表现优秀、气场到位,与辩护人的辩论也有较强对抗性。”同时,她还围绕出庭技巧、办案方法等给出具体评议意见,为南漳检察精准查找短板、提升出庭能力“开良方、指方向”。
南漳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出庭评议活动为新起点,持续深化“听庭-评议-整改”闭环,把出庭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牢抓实,全力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公诉铁军,切实将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的要求落到司法实践的每一个环节。(供稿人:徐京 王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