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小恩惠”拉近距离,转头借走15万!福建翔安法院判店主还款
随着社会老龄化加剧,部分不法商家瞄准老年人情感需求与理财需求,以“小恩惠”拉近距离后实施借贷,不少老年人因轻信“熟人”而陷入风险。近期,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羊奶粉店店主借钱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为老年人防范此类风险敲响警钟。
据悉,王大爷(化名)家附近新开了一家羊奶粉店,店内常常推出赠送鸡蛋、打折券等优惠活动,王大爷是店里的常客,一来二往便与店主小杰(化名)熟识。
2022年10月,小杰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王大爷借款,王大爷通过名下银行账户向小杰转账7万元,小杰当场出具借条。
次年10月,该笔借款到期后,小杰重新向王大爷出具《借款条》,载明借款金额7万元,归还时间为2024年10月,每月利息1050元,同时收回旧借条。
2023年4月,小杰再次向王大爷提出借款需求,王大爷又向小杰转款8万元。2024年4月,该笔借款到期后,小杰承诺王大爷若继续将上述8万元借给他,以后每月可获得1200元“生活补贴”,本金一年归还。基于对“熟人”的信任,以及“稳定收益”的吸引,王大爷就上述条款与小杰签订了《借款条》。
2024年11月,王大爷家属多次催讨15万元欠款,小杰口头承诺还款后,竟直接失联。无奈之下,王大爷只能拿着《借款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向翔安法院提起诉讼。
翔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王大爷提交的《借款条》及客户回单,小杰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已初步证明王大爷与小杰之间就案涉15万元存在借贷关系,转款时间虽与上述《借款条》载明的借款时间不同,但王大爷庭审时已合理解释,且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亦能证实小杰确认借款事实,可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小杰未按约定按时还款,已构成违约,故王大爷诉求小杰返还案涉借款15万元,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小杰应向王大爷偿还借款15万元。(供稿人:翔安法院 彭媚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