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检察守护让“夕阳红”老有颐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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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检察守护让“夕阳红”老有颐养

2025-10-31 17:0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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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检察机关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把老年人权益保障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通过法治护航与人文关怀相结合方式,进一步做实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不断增进老年人福祉,让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支持起诉+多元化解,定分止争促进和谐

老年人除了老有所养,还要弱有所扶。对于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全市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帮助申请法律援助等方式支持其提起诉讼,帮助老年人行使诉权,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泰宁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老年人赡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中,协调县司法局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涉案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并综合运用“支持起诉+庭前调解”办案模式,从亲情伦理与法律责任双重角度疏导矛盾,打开常年心理症结,修复父子关系,最终促成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支持起诉是民事检察的一项重要职能,近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将践行“枫桥经验”贯穿司法办案始终,加大对老年人群体请求赡养费、扶养费、损害赔偿等案件的支持起诉力度,同时通过组织公开听证,充分保障当事人双方知情权和参与权,消除彼此疑虑,解开矛盾心结,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检察监督+齐抓共管,构建权益保护体系

如何更好地保障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全市检察机关重点针对公共服务设施、便民热线等未实现无障碍功能的问题,开展无障碍和适老化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确保老年人群体在时代发展中获得应有的便利和保障。

尤溪县检察院联合县残联走访辖区1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卫生院时发现,便民服务中心和卫生院主要出入口存在高差,未合理设置无障碍通道。针对以上问题,该院立案行政公益诉讼8件,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9个社会服务机构进行改造或采取必要的替代性措施,为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守护老年人权益。

老年人权益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深化与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不断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提升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问题的发现、介入、处置和救济效能,形成适老化环境建设工作合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老年人权益保护体系。

司法救助+兜底保障,传递司法为民温度

三明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理念贯穿检察办案各个环节,加大对老年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力度,为陷入困顿的家庭送去司法关怀。

宁化县检察院在办理赵某国家司法救助案时,了解到赵某系河北人,因年老又患有智力、肢体残疾,在宁化县生活期间遭受侵害。案发后,该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与市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向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5万元,并远赴河北协调当地进行多元化救助帮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被省检察院评为“检护民生”典型案例。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维护老年受害人权益的重要举措。全市检察机关发挥司法救助救济解困、保障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六类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以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依法打击+普法宣传,筑牢法治安全屏障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底线思维,依法严厉打击以养老投资、养生等为名目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犯罪,同时运用法律手段最大程度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三元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针对老年人非法集资案件时,成立专案组提前介入,经审查发现,338名老人被犯罪分子以投资中医养老为名骗走1.13亿元的养老钱,检察干警一边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关键证据,一边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查扣涉案资产,最终通过司法办案依法追缴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产,为老人们挽回损失950万元。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四个一”办案工作机制即一案一介入、一案一指导、一案一总结和一案一建议,确定专人跟踪、指派检察官负责全程跟踪、同步指导,形成基层检察院办案、市检察院督导把关的上下联动“一体化”办案机制。同时,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广场、乡村集市等老年人聚集地,以现场讲解、展板宣传和发放宣传单等方式,提供政策解读和维权指引,普及防诈骗、赡养继承等法律知识,帮助老年人守好“钱袋子”。(供稿人:郭书翰)



【编辑:伦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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