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法院召开闽湖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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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大田法院召开闽湖流域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联席会

2025-11-03 18:2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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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湖地处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三明市尤溪县、泉州市德化县三县交界,是福建省唯一具有多年调节性能的大型龙头水库,库区森林覆盖率高达96.8%,是闽江上游众多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是生态平衡的重要支撑。

为进一步加强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服务闽湖流域生态绿色发展,前不久,大田法院联合德化法院、尤溪法院、闽湖水库发展中心召开2025年闽湖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协作机制第二次联席会。大田法院党组成员池伟,德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金碧,尤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岳山,闽湖水库发展中心副主任姜其平以及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议指出,协作机制成立以来,协作法院和闽湖发展中心能够充分发挥司法优势,打破行政区界限,进一步整合资源,最大限度发挥“两市三县”跨区域生态司法协作的纽带作用,共同研判闽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发展态势,有力提升流域环境资源审判整体水平,推进形成“三地协同、合力共治”的生态环境保护新格局,切实筑牢了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闽湖流域生态环境问题,紧密结合闽湖生态环境现状、特点和司法保护需求,及时收集整理轮值期间各地区涉闽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案件,通过制定统一的裁判标准和规范,推进闽湖流域涉生态环境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促进区域内民事案件裁判规则统一和完善,确保重大跨区域生态环境案件在行为地、发生地及结果地都能得到高效处理。

同时,要强化联动协作,深化涉及闽湖流域案件立案通报、重大案件协同处理、跨域辅助性事务的委托协助制度。加强与兄弟法院及闽湖发展中心协调联动,依托《协作框架协议》,搭建常态化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交流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典型案件,实现涉闽湖案件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通过共同研判、联合部署,推动形成“三地协同、合力共治”的生态司法保护新格局。

闽湖长治,碧水长流。下一步,大田法院将不断加强与流域兄弟单位的协作配合,共同守护闽湖“湖清岸绿、人水和谐”的生态底色。(供稿人:大田法院 孙事勇)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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