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政和检察突出“三个导向”,高质效办好特殊群体司法救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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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政和检察突出“三个导向”,高质效办好特殊群体司法救助案件

2025-11-07 15:1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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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残疾人、困难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多举措加大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力度。近年来,共办理特殊群体司法救助1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福祉,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突出“主动办案导向”,从群众“上门求助”向检察“主动救助”转变。

主动开展线索筛查。政和县检察院顺畅控申部门与案件管理部门内部衔接,定期筛查交通肇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重点案件,对可能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做好台账登记、持续跟踪问询。2023年来共初步发现线索18条,线索成案率70%。

主动抓实内部联动。该院发挥“春蕾安全员”机制,要求“四大检察”部门在办案过程中,主动了解、逐案记录当事人遭受不法侵害、是否获得赔偿、生活是否困难等情况,并及时向负责司法救助的部门移送线索。共通过该机制发现并内部移送线索6条,成案率100%。

主动拓宽外部渠道。该院与民政、妇联、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多部门建立会商机制,调取整合成员单位关于特殊困难群体的数据资源,建立“数据池”,通过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比对案件被害人信息,对因案致贫妇女、儿童等群体开展精准救助,其中1名未成年人被民政部门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1名未成年人被妇联纳入长期关爱帮扶范围。

突出“救助到位导向”,从“一案一办”向“机制支撑”转变。

高位推动,强化应救尽救到位。院领导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主动向县委政法委作专门汇报,争取工作及资金保障支持。同时针对特别困难的特殊群体主动请示上级检察院开展多级联动司法救助。如陶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受助人年仅4岁,且家庭贫困、因案失去双亲,该院领导了解情况后及时安排部署工作,积极向政法委沟通汇报,主动向省院、市院提请三级联动救助,上下一体为受助人争取司法救助金13万元。

提质增效,推进及时救助到位。研判救助申请人因案导致困难程度,精准制定救助方案,针对需要紧急救助的案件开辟快受理、快审查、快报批、快发放的“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如彭某某司法救助案中,受助人系低保残疾妇女且无劳动能力,该院通过加快办案程序,仅18天完成案件受理到发放救助金流程。

规范程序,确保依法救助到位。建立线索摸排、走访调查、困难评估、定期回复“四步工作法”,在完成救助申请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基础核实外,额外询问查明被害人的心理健康、生活状态等情况,加强救助针对性。如对一起困难妇女徐某某的司法救助案件,因其行动不便,检察官多次至其家中走访,了解到她丈夫早年去世,家里孩子负担仅靠她一人支撑,案发后一度生活陷入了困境,检察官运用春风化雨般的关心多次引导她重新振作,疏通心理阴霾,最终让受助人重拾信心,生活逐渐恢复正常。

强化“三个拓展”,从“单一司法救助”向“多元救助帮扶”转变。

拓展救助方式多维度。政和县检察院探索“司法救助+N”,针对特殊群体的不同特点,分类实施救助措施。结合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为被害未成年人“一站式”提供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就学安置等多元救助措施。对退役军人、困难妇女等群体,引导救助申请人参加就业培训,协调落实低保政策、申请廉租房等政策。

拓展救助主体多元化。积极协调民政、妇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落实兜底性政策保障,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无缝衔接,变“一救了之”为“一管到底”。融合法律援助、民政救助、社会资助等工作,构建以经济救助为核心、与社会救助相结合的多元化司法救助模式。如办理陶某某司法救助案中积极联系县民政局、县妇联、团县委等相关部门,帮助解决低保、落户、入学等问题,最大限度释放多元救助叠加效能。

拓展跟踪回访制度。定期跟踪回访救助对象,建立“一案一档”制度,记录定期逐案回访情况,及时掌握救助对象生活现状、救助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如未成年人叶某某因长期遭受校园霸凌出现心理问题,案发后更加重了病情,检察官为其申请救助金后,多次回访了解其病情近况及学业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叶某某的学业后续困难,引导逐渐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将“一次救助、长期关怀”落到实处。(供稿人:政和县检察院 范明英 邓国强)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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