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越1600公里的司法温度:福建屏南检察官远赴重庆出庭,只为特殊被告人
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被告人陈某及其家属握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这温情一幕的背后,是一场跨越数千公里的司法奔赴。
时间回到今年6月,屏南县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然而案件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后,陈某多次癫痫复发,还接受了脾脏切除手术,身体极度虚弱,仍在恢复期。
更棘手的是,陈某的住所地在重庆綦江,与福建屏南相隔1600公里。他的身体状况,根本无法承受长途跋涉前往屏南参加庭审。
一边是必须依法推进的刑事诉讼程序,一边是被告人特殊的身体情况。如何在保障司法公正的同时,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屏南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给出了答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经与法院沟通协调,决定在被告人住所地法院——重庆市綦江区法院异地开庭审理。
之后,屏南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肩负着法律的使命,跨越山海,远赴重庆綦江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依次宣读了起诉书,围绕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逐项出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并发表了严谨的公诉意见。面对确实充分的证据和检察官的释法说理,被告人陈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据介绍,这场往返3200公里的跨省公诉,不仅是一次严格依法履职的体现,更是检察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它既维护了刑事诉讼程序的严肃性和法律的权威,也用实际行动传递了司法对特殊群体的体恤与关怀,让人们真切感受到法治的力度与温度。(供稿人:屏南县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