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检察院举行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新闻发布会
作为福建省第一批试点启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单位,自2015年7月至今,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在三明实践已整整十周年。这十年来取得哪些成果和经验?近日,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十周年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十周年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程凤娟出席发布会,向全社会通报三明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十周年工作情况。通报指出,十年来,市检察院贯彻“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探索协同监督、智慧监督机制,建立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协同工作机制,构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监察机关、河湖长办、林长办等单位的常态化协同治理体系,同时构建大模型场景应用,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提供智慧支撑。
此外,主动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国有财产保护、乡村振兴、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为切入点开展监督,服务保障国家战略决策部署;发挥“刑事检察+公益诉讼”业务融合优势,坚持生态优先,助力绿色低碳转型,以高质效履职助力美丽三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食品药品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特殊群体保护等民生问题,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本要求,聚焦重大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和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安全问题,推动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治理,服务平安三明建设。
据悉,十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00件,共制发检察建议1913件、磋商意见书353件,整改回复率99.17%。
在答记者问环节,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三明市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方面取得了哪些标志性成果、如何解决流域治理难题、如何将群众诉求转化为可感变化、未来公益诉讼将有怎样的发展趋势且如何应对等问题答记者问。(供稿人:洪思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