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漳浦检察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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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漳浦检察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会

2025-11-27 16:3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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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会。会议重点解读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指标体系(2025年版)》,对创建全国文明单位进行工作安排。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艺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国文明单位是反映一个单位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是衡量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作风形象的重要标尺。漳浦县检察院已连续多届获得省级文明单位,此次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不仅是提升单位综合实力、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内在要求,更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

全院上下必须深刻认识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建工作中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意义。要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文明创建和检察履职的全过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通过文明创建进一步激发全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要以创建为契机,提升办案质效、监督能力,实现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机关管理、精神文明同频共振、协同发展。

要聚焦关键环节,准确把握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目标。要着力强化思想政治引领,不断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要着力提升检察业务实绩,要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主线,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要结合检察职能助力社会综合治理、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展现检察机关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要着力丰富检察文化生活,打造具有漳浦县检察院特色的检察文化品牌,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向上的机关氛围。

此外,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凝聚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合力。要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创建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全体干警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强化信息报送和宣传工作,营造创建浓厚氛围。要坚持全员参与,每一位干警都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要注重统筹结合,把创建工作与常态化检察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以创建促工作、以工作实绩体现创建成效。(供稿人:漳浦县检察院)



【编辑:伦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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