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治刚”邂逅“客家和”:福建长汀检察探索刚柔并济的司法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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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治刚”邂逅“客家和”:福建长汀检察探索刚柔并济的司法新实践

2025-12-01 15:5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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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人,一个富有迁徙精神和生存智慧的群体,千百年来客家人在闽粤赣广袤的土地上繁衍生息,形成了以“爱国爱乡、敦亲睦族、以和为贵”为核心的独特文化体系。在这片深受客家文化浸润的土地上,福建省龙岩市长汀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着一场深刻而温暖的司法实践——他们将客家文化中深厚的“和”的智慧,创造性地融入新时代检察工作,努力让法治的力量既有雷霆万钧的刚性,又有春风化雨的柔性,书写着司法为民的新篇章。

温度:以“和”化讼,在矛盾化解中修复社会关系

司法的温度,体现在它不是简单机械地适用法条,而是能够洞察世事人情,致力于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长汀县检察院深刻把握客家人注重宗族亲情、邻里和睦的特点,将“以和为贵”的理念作为化解基层矛盾的重要指引。

2024年9月14日,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年迈的张某某因修缮祖屋,临时占用了族亲吴某某的田埂以便施工车辆通行,这本是乡村中常见的邻里纠纷,却因沟通不畅导致双方从口角升级为互殴,最终造成一人轻微伤、一人轻伤二级的后果。2025年6月27日,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没有就案办案、一诉了之,而是生动贯彻“三个善于”的办案理念,通过深入基层,检察官了解到本案双方本是同宗族亲,平日并无深仇大恨,此次冲突纯属一时冲动。若简单地追究刑事责任,虽符合法律程序,但可能会使两个家庭结下世仇,不利于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为此,2025年9月5日,长汀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检察官不仅阐述案情和法律依据,更引导双方回顾宗族情谊,换位思考,经过充分释法说理和情感疏导,积怨已久的双方终于放下成见,达成和解。最终,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感谢你们,真的感谢!不然我这么大的年纪,还要背上个犯罪的名声,以后在族里都抬不起头。”张某某握着检察官的手,激动不已。这起案件的处理方式,不仅案结事了,更修复了濒临破碎的宗族关系,是客家“和”文化在现代司法实践中一次生动而成功的演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了公平正义。

力度:坚守底线,在公正司法中捍卫法治权威

司法的温度绝非没有原则的“和稀泥”,其背后必须以坚实的法治力度为支撑。

近日,在办理戴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展现了这种不容置疑的司法力度。2025年4月9日,戴某某与朋友兰某酒后发生争执,竟持菜刀将兰某砍至轻伤一级。案发后,戴某某虽对被害人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取得了谅解,但检察机关在审查全案后认为,戴某某酒后持械伤人,主观恶性较大,行为性质恶劣,仅凭事后赔偿不足以体现刑罚的惩戒和教育功能。因此,2025年7月23日,长汀县检察院对戴某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相应刑罚。

司法力度是法律权威不可动摇的基石。在该案办理中,长汀县检察院拒绝因赔偿谅解而弱化刑罚,坚持对持械伤人、主观恶性大的故意伤害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彰显对暴力犯罪“零容忍”的立场,擦亮了司法力度这柄法治权威的“利剑”。

情怀:司法为民,在力与度的平衡中彰显初心

一切为了人民,是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长汀县检察院始终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件件诉求皆民生”的理念,将司法为民的情怀融入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从二十出头到知命之年,我把最美好的青春和满腔热情都奉献给了挚爱的检察事业。前路漫漫,我将始终坚守‘敬业审慎、忠诚为民、担当奉献’的信念,让这身‘检察蓝’不仅闪耀着法治的锋芒,也洋溢着为民的温度,努力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新时代检察官。”检察官江道辉道出了全体长汀检察人的心声。

前行之路,让“和”的智慧焕发新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长汀县检察院将继续深耕脚下这片文化沃土,让客家先民“以和为贵”的古老智慧,与现代法治理念碰撞出更加灿烂的火花。(供稿人:长汀县检察院 朱耀辉)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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