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法院开展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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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平法院开展惠民安商专项执行行动

2025-12-04 14:34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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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龙岩市漳平市人民法院扎实推进“奋勇争先·精质漳法”创建行动,紧盯“精护发展大局”目标要求,聚焦涉民生、涉企及终本案件,开展“八闽执击·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以强有力的执行举措打通司法裁判兑现的“最后一公里”。

赔偿费用被拖欠,高效执行送锦旗

“感谢法官,如果不是你们,我的赔偿款可能就拿不回来了。”2025年9月,申请人俞某为执行法官送锦旗致谢,对执行法官工作表示肯定与赞扬。

据悉,申请人俞某与被执行人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俞某各项经济损失18万余元。该法律文书生效后,某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俞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公司进行查控,发现仅有零星存款。同时执行法官收到申请人的财产线索后,对被执行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采取“活封”措施。执行法官向被执行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释明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企业一旦失信,将影响融资、投标等商业活动。被执行公司珍视商业信誉,表示主动积极履行义务,不久后被执行人交付全部履行款。

活封活解促执行,转让股权助双赢

申请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某水电公司、黄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某水电公司、黄某尚欠借款588万元及利息未偿还。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查封被执行公司名下的水电站设施。

然而,传统的司法拍卖面临多重现实困难,执行法官没有机械采用“查封-拍卖”执行模式,而是深入研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灵活运用被执行人财产自行处置的规定,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法律关系后同意被执行人黄某(某水电公司的股东)转让个人名下的股权,法院解除查封。

为确保股权处置后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本案债权,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黄某沟通处置进程,反复向其释明处置成功后不履行本案义务将涉及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法律后果。最终,在财产解封后,被执行人黄某将部分股权转让款680多万元一次性交付执行法院,至此,该起涉企执行案件圆满解决。

据介绍,本次“八闽执击·惠民安商”专项行动,出动执行干警30余人次,共执行完毕6件,执行到位金额700余万元。下一步,漳平法院将继续开展“八闽执击·惠民安商”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规范化,持续探索执行举措,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供稿人:漳平法院)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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