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三元法院:软硬兼施,为小微企业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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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三元法院:软硬兼施,为小微企业追款

2025-12-05 15:4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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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你们法院真是太有效率了,一出马就将我司的欠款全部追回。”近日,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自2017年起,黄某向三明市某公司购买轮胎,经双方结算,截至2022年黄某尚欠货款115490元未付。2023年黄某还款10000元后未再付款,故三明市某公司于2024年6月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黄某在法官的督促下还款10000元。

2024年8月,法院判决黄某应向三明市某公司支付货款95490元。判决生效后,黄某仍不履行付款义务,三明市某公司于2025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告知其应到法院解决本案纠纷,并依法冻结了黄某名下的全部账户。

经多次电联黄某,其均表示现在经营实在困难,无法还款,表示等以后有钱了会还。承办人再次告知黄某到院解决纠纷,并会考虑他说的情况帮忙协商解决本案,但其一直以没空为由拒不到院。法官一边与黄某周旋了解具体情况,一边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黄某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线索。申请执行人告知法官,黄某的经济状况良好,且一直在本地生活有房有车,是有能力还款的,并提供黄某的住址及活动轨迹和活动时间,申请法院上门查找。

收到上述线索后,承办人经过周密部署,制定查找黄某的安全预案后,前往黄某住处当场将其拘传。黄某被带回法院后,承办法官对其释法析理,但黄某一口咬定自己没钱,自己名下也没有财产,申请执行人对此予以反驳,要求黄某当日必须全额还款,并申请对黄某采取拘留措施。

经过一个上午的沟通了解,承办人在掌握黄某各方面情况后,告知黄某其一直以来不配合执行工作,不履行还款义务,其情节已经符合法院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若其仍不还款,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自此黄某有所松动,要求分期还款,先借款偿还一部分欠款,申请执行人表示不同意,承办人继续对黄某进行诚信教育,告知其“诚信为人之本,亦为经营之道,只有守信守约,才能有信誉、有口碑,脚下之路才能越走越远,越走越宽。”被执行人听后深有所感,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当即筹款95490元还清全部欠款。

据介绍,该案自立案起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全案纠纷现已圆满解决。(供稿人:三元法院 张慧闽 曾丽)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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