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湖里检察:私宰猪肉触刑法,守法经营保食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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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湖里检察:私宰猪肉触刑法,守法经营保食安

2025-12-10 13:50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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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为了赚快钱,干起了私屠滥宰的勾当,最终自己栽了大跟头!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一起非法经营案,带大家看清“黑猪肉”背后的法律风险,守住餐桌安全防线。

经查,2022年7月至2023年2月15日间,张某某违反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规定,租赁漳州市龙海区某乡镇自建房私设屠宰场,雇佣工人私宰其从他处收购的未经检疫生猪,并雇佣司机送往厦门市湖里区、思明区等地,分销给猪肉摊主。另外,张某某接受林某某、王某某的委托,在该私设屠宰场私宰二人自购的未经检疫生猪,并收取代宰费用。对此,湖里区检察院对张某某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获法院生效判决支持。

检察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生猪产品时,应选择取得合法经营资质的商超、农贸市场等场所,擦亮眼睛,购买猪肉时认准“两证两章”,拒绝购买无检疫检验证明、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

如发现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销售未经检疫生猪产品等违法线索,可及时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反映,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

食品安全无小事。接下来,湖里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依法行政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供稿人:湖里区检察院 黄鹏 姚婷婷)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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