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三元法院司法护航民生发展
为贯彻落实福建高院“八闽‘执’击·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统一部署,精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日前,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涉民生涉民企”专项执行行动。
清晨突击促执结
被执行人黄某因未履行合伙合同款项,被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向黄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经查,黄某银行账户余额不足,但其名下登记有一套位于三明的房产。执行干警遂前往该处张贴腾房公告,黄某始终未主动露面配合。9月16日清晨6点30分,执行干警找到黄某并带到法院。在法官耐心释法析理、明晰利害之后,黄某于当日上午10时许,将案款全部筹措到位,这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财产处置显温度
两位远道而来的群众专程为执行法官送上锦旗,令人意外的是,送来锦旗的竟然是被执行人的家属。原来,在执行一起刑事涉财产刑中,被执行人名下两套房产进入处置程序后,其妻子王某作为案外人提出,这两处房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她应享有其中一半份额。经核实,两套房产确属夫妻共同财产,且为上下楼同户型,面积与评估价值一致。在确保不损害国家利益和买受人权益的前提下,经合议庭合议,法院决定仅拍卖其中一套房产,用于清偿被执行人的罚金,另一套则留给王某继续居住。
经承办法官多次与王某及房屋买受人沟通,最终顺利推进财产处置,实现案结事了。
妥善协调化纠纷
被执行人林某因长期拖欠店面租金及水电费经法院判决后被申请强制执行,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承办法官找到林某后,积极组织双方现场沟通协调。考虑到林某当前经济状况和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最终同意给予宽限,允许林某以按月分期方式偿还欠款,林某亦主动配合,签订腾房承诺书,保证按期自行腾空店面,纠纷得以化解。
据介绍,本次行动共传唤到位被执行人10人,自动履行完毕3件,达成和解5件,签订腾房承诺2件,张贴腾房公告2处,收到被执行人家属赠送锦旗2面,执行到位金额23.67万元。(供稿人:三元法院 危晓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