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检察:强化“头雁”引领 共建平安校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夯实校园法治基础,提升教师队伍的法治意识,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泰宁县教育局,为该局工作人员及全县中小学校长举办《中小学教师执业法律风险提示》专题普法讲座。
据悉,本次讲座旨在通过强化各校校长这一“关键少数”的“领头雁”作用,增强其法治观念,进而将法治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全过程,“以点带面”带动全县教师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为学生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规范、有序的校园环境。
泰宁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黄晓琴作为宣讲员,结合自身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各地典型案例,聚焦“未尽安全教育管理职责”“批评教育学生不当”“与学生交往不当”“未尽保护学生义务”四方面容易引发的法律风险,阐述了教育教学活动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及责任风险,引导大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讲座中,法治宣讲员还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履行进行重点解读,并指出:“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更是未成年人权益的守护者,要时刻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及时发现并制止可能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当发现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情况,应根据相关规定报告,避免因隐瞒不报而承担相应责任。”此次授课内容丰富、实用性强,赢得了大家的一致好评。校长们表示,此次普法讲座内容详实、针对性强,令人深受启发。返回学校后,将立即行动起来,组织全体教师进行二次培训。
一直以来,泰宁县检察院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通过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此次普法讲座,不仅是该院深化检教合作、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更有效增强了学校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担当,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犯罪、保障师生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接下来,泰宁县检察院将把法治要求落实到学校管理的每一个细节,共建法治、和谐、安全的美丽校园,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供稿人:泰宁县检察院 肖琳 杨碧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