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检察以法为盾,共绘绿水青山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两山”理念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理念和行动指南,开启了中国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篇章。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两山”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厚植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
城市水体是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要素,水污染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近年来,湖里区检察院持续加大辖区河湖的协同治理力度,切实筑牢水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据悉,湖里区检察院与有关行政部门座谈,共同到天地湖巡湖,“回头看”检验城市水体治理成效。
同时,针对厦门某公司在施工期间未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造成粉尘污染的问题,湖里区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与有关部门一同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并提供法律支持。
站在“两山”理念提出二十周年、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福建实践十周年新起点上,湖里区检察院将更加自觉地扛起“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以更实举措奋力书写生态保护检察履职新答卷。(供稿人:湖里区检察院 吕萍芸 陈威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