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与“商”并举,“质”与“效”同升——福建泰宁检察助推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新跃迁
近年来,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中主动作为,以精准监督破解司法难题,用机制创新筑牢办案质量生命线,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聚焦监督主业 以撤案监督强源头把控
泰宁县检察院秉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以撤案监督为抓手强化源头防控。针对公安机关一起久侦不结的精神病人盗窃案,通过阅卷核查、走访调查、联合鉴定等方式,综合全案确定嫌疑人杨某某属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且盗窃数额价值较低,情节显著轻微,遂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撤销案件决定书》,及时督促公安机关依法撤案。该案入选福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挂案”监督专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典型案例。
同时,泰宁县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深化对“多次盗窃”等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同步推动对精神疾病患者等特殊群体的帮扶机制完善,既解个案之困,又谋长效之治,以检察履职打通法律监督与民生关怀的衔接通道,让司法既有维护公平正义的刚性,也有守护万家灯火的柔性。
联动协作提质 以机制创新夯实司法根基
直面刑事案件办理中“久侦不决”“衔接不畅”等问题,泰宁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召开案件质量提升专题会商会,通报4起久侦不决案件,既指出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操作短板”,也正视自身审查监督中的“衔接盲区”。
会议中,公、检双方结合各自职能定位就通报问题展开“靶向研讨”,建立“月度会商+季度汇报”制度,推行“涉企案件双通报机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为携手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和案件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并通过“个案纠正+类案治理”持续发力,为合力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深化流程质控 以刚性监督倒逼质效升级
泰宁县检察院以制度建设为支撑,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将案件质量评查贯穿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全流程,对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等关键环节实行“清单式”审查,通过“一案一评,定期通报”,推动整改案件办理不规范等问题。
同时,以“检察官会议”为抓手,以“办精品案”为目标,评选优质公诉案件作为标杆案例开展全员研讨,带动整体案件审结率与监督纠错率双提升,以实打实的办案质效彰显法律监督威力,为辖区社会治理法治化注入强劲动力。
下一步,泰宁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律监督实践,聚焦三大方向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深化监督精准度。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重点领域,联合公安机关建立“类案监督清单”,通过提前介入、动态跟踪等方式,实现监督关口前移,降低重点案件办理偏差率。
拓展协作维度。计划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搭建“刑事案件协同办理平台”,打通案件信息共享壁垒,针对量刑建议、社区矫正监督等关键环节开展联合研判,推动形成“侦、捕、诉、判、矫”全链条监督闭环。
强化机制落地成效。围绕已建立的案件质量评查、月度会商等机制,开展“回头看”行动;探索引入大数据监督模型,通过数据比对自动识别侦查期限超期、监督纠错未落实等问题,以科技赋能提升监督效率,为辖区社会治理法治化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供稿人:泰宁县检察院 艾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