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秀屿法院:醉驾不是小违章,触碰红线必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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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秀屿法院:醉驾不是小违章,触碰红线必追责

2025-12-22 15:2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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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喝了一小杯,家离得又近,应该没事吧?”饭桌上推杯换盏后,不少人都曾有过这样的侥幸心理。可就是这一瞬间的松懈,很可能让一次欢聚,变成触犯法律的开端。近日,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郭某某酒后驾车连续引发两起交通事故,且首次事故后逃逸,最终因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刑,为自己的侥幸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

2025年6月的某日深夜,被告人郭某某在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着秀屿区笏石街道往月塘镇方向行驶,途经某辅路时剐蹭到被害人林某某的三轮电动车,造成车辆受损。事故发生后,被告人郭某某没有停车查看,而是选择继续驾车逃离现场。而后,郭某某又在某交叉路口红绿灯处追尾被害人魏某某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第二次事故后,被告人郭某某被赶来的民警当场查获归案,现场酒精含量呼气检测结果达195mg/100ml,经认定,郭某某负两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秀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并逃逸,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被告人郭某某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赔偿两位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综合考量其造成事故的损害情况、从宽处理情形,依法判处郭某某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法官表示,“饮酒一分醉,驾车千万险”,酒后驾车是触碰法律红线的危险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害本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岁末年初,聚会增多,推杯换盏之间,每一位驾驶员都应杜绝侥幸心理,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勿因一时糊涂,让自己和家庭陷入无尽悔恨!(供稿人:秀屿法院 黄拱灯 黄荔荔)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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