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瓯法院:深入挖“蕨”案件,让环境保护更因地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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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瓯法院:深入挖“蕨”案件,让环境保护更因地制宜

2026-01-09 15:0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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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观音莲座蕨是国家二级保护植物,叠叶如伞铺于湿土。看着它遍布山涧,在清晨的露水中生机勃勃,仿佛还要漫山遍野疯长一般,它的环境保护价值与当事人的命运交织在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人民法院的承办法官心中:究竟该如何认定案件性质呢?

生活重压下的选择

谢林(化名)本是东游镇一名普通的乡村教师,日子过得平淡安稳。直到某天一纸癌症的诊断书打破了他生活的希望,让他本不富裕的生活一下陷入了绝境。穷则思变,谢林想起某次浏览网络平台时,平台的店铺里有出售几株挺拔的观音莲座蕨,当时他就被牢牢吸引了,他知道这类蕨类植株能长到1.5米多高,叶片舒展如莲座,既有观赏价值,又能端上餐桌,最重要的是建瓯山里到处都生长着这类植物,极为常见。“挖来卖掉肯定能赚钱!”念头一起,他就赶快行动起来,扛起工具钻进“松竹乾”山场。

其实,谢林心中并非毫无疑虑:“为什么常见的植物能卖那么贵?”这种反常让他多次坐立不安,但医疗费的迫切需求最终让他抛开顾虑。之后,谢林挖到几株长势喜人的观音莲座蕨,并立即拍照上传到网络平台。没几天便成功售出,900多元的收入轻松到手,让他看到了“希望”,也彻底忽略了法律的红线。

从2023年8月到12月,谢林先后在东游镇6个山场挖掘了13株观音莲座蕨,并通过网络平台卖掉9株。正当他幻想着马上就有第二笔医疗费时,警方的敲门声打破了他的美梦——尚未出售的4株观音莲座蕨被当场扣押。不久后,建瓯市检察院以谢林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提起公诉。

陷入两难的判罚尺度

看着众多的观音莲座蕨,承办法官坚定了自己的判断:“审判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整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基于此,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福建省人大代表、建瓯市林长服务中心主任陈国兴。

原来,为了精准认定生态损害程度,建瓯法院创新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特聘陈国兴担任调查官。了解案情后,陈国兴表示:“据我调研和与村民沟通,这类蕨类在本地非常常见。很多农民甚至不喜欢它,因为它会与其他植物抢水争地,还容易引来蛇虫藏身,发现后都会主动挖掉,否则周围都没有其他植物可以生存了。”

为了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陈国兴还亲身到山林间认真考察了观音莲座蕨的生长分布情况,总量保守估计不少于5万株。2025年5月,陈国兴当庭提出论证意见:在案发地,采挖十几株观音莲座蕨,对它的野生种群分布影响较小。

综合全案事实,承办法官黄承兵对谢林当庭教育:“福建观音莲座蕨看似常见,却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挖掘、收购、出售都属违法行为,但本庭也确实通过技术论证,认为你的行为危害性和生活现状是必须考虑的量刑情况,法理不外乎人情,这个人情是对社会效果的追求,本庭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话音落下,谢林红着眼眶忏悔道:“法官,我真是太无知了,根本不知道这是保护植物。我自愿认罪,并且我要主动进行生态修复,进行移植补种,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反思补偿。”现场旁听人员一阵低语,显然被这一堂生动的“生态法治课”触动了。事后一位村民说:“我对法官的判决心服口服,他充分考虑了谢老师的生活近况,也结合植物在我们这里生长的实际情况,没有机械执法。”

播撒守护自然的种子

为保护生态环境,建瓯法院努力立足林区实际、打造全新机制。该院加强与生态环境、林业、海洋、渔业、公安、检察等部门联动共治,出台协同保护工作机制,设立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教育基地,引入生态技术调查官,借助“专家智库”破解生态案件审理与环境修复中的难题。

10月14日,由建瓯市委政法委牵头,法院和检察院、公安等五部门,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强野生动植物司法保护,依法严惩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犯罪,共同签订《建瓯区域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创新生态修复模式,充分运用巡山护鸟、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方式,守护野生动植物的绿色家园。

近年来,建瓯法院用足用好生态修复机制,让案件中的生态环境的“破坏者”转变为“修复者”,审结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刑事案件160件。同时,围绕万木林教育基地、“千竹林”三产与林业协同发展基地、复绿补种基地等示范基地,打造以笋竹特色产业为主轴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司法研究与保障中心,为“千年建州·理学名城”的勃勃生机筑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屏障。(供稿人:建瓯法院)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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