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同安法院:百日攻坚!专治失信被执行人各种“拖延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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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同安法院:百日攻坚!专治失信被执行人各种“拖延症”

2026-01-19 12:2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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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上级法院部署,聚焦涉民生、民企、小标的案件,持续开展“八闽‘执’击·惠民安商”百日执行攻坚行动,并于近日开展专项统一行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助力企业纾困,为维护经济秩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当即履行,执拘联动战绩丰!

申请执行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李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履行369万余元债务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李某名下仅有零星银行存款,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与执行标的差距巨大,且其拒不申报财产、刻意逃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破解执行困局,同安法院通过发布悬赏公告、执警联动,终于在2025年9月锁定李某藏身于泉州市丰泽区。

为确保找到李某,执行员邓艳滨带队凌晨出发前往该地,成功拘传李某,后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在拘留期间,拘留所的工作人员与执行员畅通联系、紧密配合,一方面由拘留所工作人员劝说教育被执行人,另一方面,由执行员与张某协调,在反复沟通、多轮调解后,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李某于签订和解协议当日向张某支付100万元,法院提前解除对李某的拘留措施,便于其筹措款项进一步履行和解协议。

狡兔三窟,法网恢恢终难逃!

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赵某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赵某始终以“没钱”“不在本地”等理由推诿还款。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电话联系赵某,其均拒接电话或敷衍应付;执行干警上门查找,也因赵某刻意躲避而扑空。经查,赵某名下无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也未依法向法院申报财产情况,案件陷入僵局。

2025年10月转机出现。申请执行人黄某提供关键线索,称赵某已更换工作场所,常出现在某工业园区。经研判,执行员吕思伟第一时间决定采取拘传措施。

行动当日,在法院周密部署下,赵某在其工作场所被拘传。执行干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向赵某释明法律义务和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然而,赵某仍有较强的抵抗情绪,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鉴于赵某的顽固态度和拒不履行的行为,法院依法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当即将其送至拘留所,以拘留惩戒彰显司法权威,展现法院对失信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深夜出击,执行步履不停歇!

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洪某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洪某需支付陈某30000元。判决生效后,几经催讨,洪某未向陈某支付欠款。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洪某仍旧表现出逃避、抵触的态度,对法院督促履行置若罔闻。经法院调查,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员邓艳滨多次致电被执行人、上门进行入户调查,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后法院获得情报,洪某将于当日晚9点许乘坐车辆到达某车站,执行员立即与车站民警取得联系、实施布控,于21:45当场拘传被执行人洪某。洪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员,手足无措,懊悔不已。

在执行员耐心劝解、严厉告诫后,当晚23:00,洪某便足额支付30000元,本案执行完毕。(供稿人:同安法院 林焱)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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