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视角下人民法庭 探索农牧区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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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视角下人民法庭 探索农牧区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

2026-01-27 17:09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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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登人民法庭探索“党建引领+多元共治”解纷新模块

摘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是现代化审判理念的重要内容。以新时代“枫桥经验”赋能基层审判,柴登人民法庭作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四个派出法庭之一,以党建为引领,依托巡回审判点,深度融入乡镇综治中心和“四所一庭”联动机制,创建“家门口”的调解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派出所公安机关的权威性、司法所调解工作的群众性、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形成多部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协同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关键词:基层治理 四所一庭 人大代表+法庭 诉调对接 乡村振兴

引言

解决案件是 “治标”,深入探究案件背后的问题,堵塞漏洞、完善监管、未雨绸缪才是“治本”。新时期“枫桥式人民法庭”不仅承载着审判任务,更应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作为扎根于农牧区的柴登人民法庭如何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工作及如何借鉴“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近三年柴登人民法庭案件受理情况

2022年至2024年期间,柴登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18件,办结498件,结案率为96.,14%,调撤各类案件351件,调撤率为70.48%,当庭履行率为37.10%,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88%,无超12月未结案件,各项重点指标整体向好。

2025年前三季度(1月1日-9月30日),柴登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267件,办结234件,结案率为87.64%,调撤各类案件195件,调撤率为83.33%,当庭履行率为59.40%,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4.44%,无超12月未结案件,各项重点指标均高于全院平均水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基层治理成效日渐显著。

二、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一)扎根基层 厚植司法为民情怀

柴登人民法庭依托十二连城乡“法治美丽乡村矛盾调处中心”和“村民说事室”,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近年来,柴登人民法庭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通过“巡回审判点”,依托“四所一庭”联调联动机制,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结合农牧区民生案件频发的特点,创新推出“枫”“语”同舟聚合力 良田“耕”基暖民心特色矛盾纠纷化解品牌,以良田耕种为工作基点,打通从播到种各个关键节点,化解因土地争议而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将矛盾纠纷化解融入到基层治理网格中。同时,柴登人民法庭始终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探索“法庭+”多方联动源头解纷新模式,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共治机制,加强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切实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助力基层治理工作稳步前行,让法治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二)党建引领 书写乡镇产业兴旺新图景

为切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乡镇产业结构优化,柴登人民法庭干警将党建工作与基层治理工作深度融合,创新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共治”工作体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集中推进为民服务法治化工作,践行准旗法院《升级市域社会治理“579”工作模式2.0 打造“百姓事·准法‘Huì’”社会治理品牌实施方案》,针对十二连城和布尔陶亥地区凸显的土地纠纷及矛盾特点,创新建立“三式普法”机制:一是节点式普法,在村、社重大集会期间开展集中法律咨询;二是案例式普法,编制典型案例开展巡回宣讲;三是订单式普法,针对辖区农资纠纷高发态势,2022年至今共组织“送法下乡”开展多形式普法活动61场次,惠及群众2400人次,实现普法宣传精准化、常态化。积极推进实施“三北”工程六期林草一体化保护修复项目,配合乡、镇、苏木严厉打击毁林毁草、私挖盗采等违法行为。2025年3月,柴登人民法庭庭长兼支部书记董成香深入布尔陶亥苏木开展春耕护林宣讲会,通过真实案例讲解,让村民切实明白毁林毁草行为的严重危害。

(三)善治有为 “四所一庭”联调合力止纷争

柴登人民法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利用集中办公的地理优势持续发挥“四所一庭”联调联动作用,主动联合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律所和法律服务所组成“四所一庭”联动小组,事先对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并制定联调方案,将调解触角不断向前延伸,实现各部门优势互补,进一步扩大调解覆盖面,拓展诉讼外纠纷解决渠道,为辖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法律服务。特别是针对辖区多发的土地争议,由于辖区土地租金上涨及土地征收问题,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从稳定生产关系的层面可以有效强化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但此项政策在实际操作中却有可能固化村集体组织内的人均占地不均的现状,在农村缺乏有效的社会保障情况下,可能进一步导致无地农民的生存困境。法庭干警为解决土地争议困局,主动下沉到基层网格,推进“四所一庭”联调机制,制定联调方案合力化解纠纷,真正实现司法服务群众“零距离”,力求将法治声音传递到田间地头,共同营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柴登人民法庭持续参与到大路镇“四所一庭”、十二连城乡“四所一庭”和布尔陶亥苏木“四所一庭”联动解纷机制中,切实发挥法庭指导调解和参与调解的主力军作用,全力探寻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最优解”。2022年以来,柴登人民法庭通过“四所一庭”联调联动机制成功化解各类案件69件,当事人主动履行标的额达194.03万元。2025年2月鄂尔多斯市法院司法公信提升年“六个一”评选中,柴登人民法庭《“四所一庭”合力护秋收 “小法庭”奏响司法最强音——某乡“四所一庭”联合调解某村土地租赁纠纷案》被评为全市法院“如我在诉 实质解纷”典型案例。

(四)审判创新  建立民生案件快车道

针对辖区涉及土地、农资及劳务报酬的案件特点,不断创新审判模式,建立民生案件甄别制度,践行“小案”不小办,“小事”不小看的办案理念,公正高效审理好民生案件,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从源头减少信访案件发生。通过建立民生案件快车道,设立涉农群体绿色服务窗口,建立此类案件快立、快审和快结的绿色诉讼通道,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实现矛盾纠纷分级分类管控,不断提升多元解纷和服务群众能力。

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做到应调尽调,当判则判。切实做好繁简分流工作,法庭立案窗口全力保障小额诉讼程序顺利运行,全面告知当事人小额诉讼程序相关事项,打消当事人顾虑,提升当事人选择小额程序的积极性,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让基层法官能够专心处理疑难复杂案件,从而达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目的。

依托全旗首家“巡回审判点”,柴登人民法庭组织院内精通法律、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深入布尔陶亥苏木,将法庭搬到当事人家中,坚持“让法官多跑路,村民少跑腿”,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主动融入旗委领导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决守住准格尔旗案件成讼防线。

(五)源头治理  搭建多元共治新平台

柴登人民法庭常驻十二连城乡综合治理中心,持续开展指导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及诉调对接等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法庭参与和规范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形成联调联动的多元解纷新工作格局。柴登人民法庭构建“法庭+”多方联动源头解纷新模式,不断深化“人大代表+法庭”“政协委员+法庭”“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庭”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诉前调解5次,引入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参与重大纠纷化解6件,把审判理念从重“结案”转到更重“解纷”上,特别是面对重大、复杂的群体性案件,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为当事人提供合法、合理、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提供全方位司法助力。比如劳动纠纷案件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而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需要解决的是劳动者对薪资待遇、社保缴纳、工伤赔偿等的诉求,这就需要我们不单单是依法办案,更要督促用人单位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的问题,需要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进来,与社保部门、劳动监察等部门协调联动,真正让劳动者走出“讨薪难”、“参保难”、“工伤报销难”的困局。

(六)智慧庭审 发挥“库网融合”效能

柴登人民法庭以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变革庭审模式,创新办案方式,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和应用,充分发挥互联网庭审优势,利用科技手段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打造新的“智慧融合法庭”,实现跨网系、跨地域庭审,让群众“不见面”“不用跑”完成各类诉讼程序,为法官、当事人提供智能、规范且便捷的跨网融合庭审服务。同时,法答网、案例库作为集中体现司法智慧的平台,法庭干警充分运用“法答网”、案例库智能检索系统,统一类案裁判尺度,切实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其中,通过“法答网”平台将审判实务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检索得以解答,解决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提升审判质量水准;充分发挥人民法院案例库作用,做好案件检索工作,解决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法律问题,对提升干警业务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三、基层治理工作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调解员水平参差不齐

负责法庭人民调解工作的调解员整体水平参差不齐,不能满足现阶段调解工作复杂性的需求,调解员虽熟悉乡规民俗,但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对社会问题把握不准确,导致调解工作进行缓慢或达成的调解协议与政策法律有冲突之处。如准格尔旗妇联虽在政务大厅设立办公点,并委派妇联工作人员对婚姻家庭案件进行调解,但由于调解经验欠缺、法律知识不足,目前成效尚不显著。

(二)司法确认力度不够

司法确认是人民调解协议与强制力挂钩的唯一形式,无论哪一方不执行,经过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都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司法确认制度可以分流部分民事纠纷,有效缓解司法压力。但是,由于部分调解组织与法院审执部门沟通不畅,经人民调解组织达成的调解协议未能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导致部分调解协议因一方反悔而履行不能,当事人不得不重新起诉,既浪费人力、物力,又让有限的司法资源更加紧张。

(三)各部门联动机制尚不完善

柴登人民法庭依托“巡回审判点”深入融入基层治理,但由于各部门联动制度尚不完善,辖区各行政部门未能实现“无缝衔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尚未全面落地见效,希望政法委牵头,能够强力整合各方调解资源,把多元化调解机制和司法确认有机融合落到实处,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整合多元主体,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找到制度化新路径。

四、多元共治  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一)“一窗通办” 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柴登人民法庭作为基层法庭不仅担负着执法办案的职责外,还承担着立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辖区重点工作的职能。柴登人民法庭推行 “一窗通办” 新型服务模式,将分散的服务职能进行全面整合,通过“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可以为当事人提供全流程、一站式的诉讼服务,真正实现“走进一个门,事务一窗清”,便利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设立导诉台,除设立涉农群体绿色服务窗口,再增设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特殊群体绿色服务窗口,以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服务窗口,建立此类案件快立、快审和快结的绿色诉讼通道,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

(二)下沉基层 开展人民调解常态化业务指导

柴登人民法庭主动下沉基层,积极参与辖区矛盾纠纷化解,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常态化业务指导。同时,设立法庭开放日,每季度进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区、村庄等实地开展普法宣传,或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群众代表等旁听庭审。支持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依法聘任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发布宣传人民调解典型示范案例,常态化开展调解员业务培训。

(三)共治共建 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机制

柴登人民法庭定期就人民法庭工作向十二连城乡党委和布尔陶亥苏木党委作专题汇报,建立民间纠纷成讼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形成辖区矛盾纠纷共同分析、预判、处理等机制。推动把加强人民法庭工作作为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意向重要任务纳入党委政府总体工作格局,寻求辖区党委在人力资源、职级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的支付,切实解决人民法庭工作存在的实际困难。

(四)源头治理 搭建多元共治新平台

共同做好隐患排查、前端化解、综合治理工作。柴登人民法庭常驻十二连城乡综合治理中心,高度重视因家事、邻里等民间纠纷引发恶性伤人事件的预防化解工作,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民间矛盾纠纷可能激化或引发“民转刑”“刑转命”等恶性事件的双向预警通报机制。持续开展指导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及诉调对接等纠纷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法庭参与和规范综治中心建设工作,形成联调联动的多元解纷新工作格局。柴登人民法庭构建“法庭+”多方联动源头解纷新模式,不断深化“人大代表+法庭”“政协委员+法庭”“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庭”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先行调解、诉中调解,把审判理念从重“结案”转到更重“解纷”上,特别是面对重大、复杂的群体性案件,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为当事人提供合法、合理、低成本、高效率的解纷方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提供全方位司法助力。

(五)“三次分流” 入驻综治中心源头解纷

柴登人民法庭入驻十二连城乡综治中心后,将法庭先行调解职能深度嵌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引导涉事村民遵循“三次分流”的模式逐步化解各类疑难杂症。如有民事纠纷村民到村民说事室进行登记,村民调解组织进行首次化解,此为第一次分流。如果纠纷不能化解,经村民调解组织合议后,报乡镇综治中心,乡镇根据纠纷性质,整合司法资源,综治中心调解人员适时介入,进行综合调处,此为第二次分流。仍不能调处的,经乡镇综治中心合议,协调村委会、法庭、司法所及相应职能部门进行联合调解,此为第三次分流。经过三次调解仍不能调处的,引导进入诉讼程序,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不跑偏。

(六)审执联动  践行商事多元解纷新机制

柴登人民法庭积极践行“立审执一体化”协调机制,通过加大商事案件保全力度,优化支付程序,“以保促执”督促当事人提升调解意愿,减低民事案件申请执行率,开辟商事案件多元调解渠道,建立商事审判多元联动调解机制。通过“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审执联动机制,督促双方当事人参与调解,并邀请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协助调解,以多方联动来实现诉与调的有效衔接,以及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质量和效率的工作目标。其中,对于欠付农民工工资的劳务纠纷案件,加大民生案件保全力度,并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监察大队等进行对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可与房管局物业办进行对接,征拆纠纷可与国土局和拆迁办进行对接,其他民事案件均可与对应的行政机关进行对接。通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协助成立行业调解组织,制定行政调解司法确认制度等司法确认配套制度。

结语

柴登人民法庭致力于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始终以“抓前端、治未病”为核心,构建“法庭+”多方联动源头解纷新模式,持续推进“四所一庭”联调联动机制,不断深化“人大代表+法庭”“政协委员+法庭”“首席法律咨询专家+法庭”工作机制,优化“全方位”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十二连城乡和布尔陶亥苏木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辖区重点工作,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等司法服务保障性工作,推动人民法庭建设实现大发展,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实现大跨越,促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实现更大提升,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供稿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王君 董成香 安树伟)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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