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东:以“鱼”补“渔”,公益诉讼促修复
一江碧水见证修复行动。近日,在湘江干流归阳段,67240尾“四大家鱼”鱼苗被放入水中,激起层层涟漪,祁东县人民检察院督促非法捕捞刑附民公益诉讼案完成增殖放流。
此前,刘某财、林某连、梁某石、邓某正四人使用电鱼设备在湘江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400余斤,严重破坏当地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系统。电鱼作为国家明令禁止的捕捞方式,不仅直接导致鱼类死亡,更会破坏鱼卵、幼鱼及水生生物链,影响水域生态平衡。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祁东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委托祁东县农业农村局出具《生态损害评估报告》。经专业评估,四人行为造成渔业资源损失,需承担生态修复费用25394.8元,用于购买购买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本地适生鱼种进行增殖放流,以修复受损生态。
在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下,四名被告人均认罪认罚,并主动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共同出资25450元购买符合规格的鱼苗67240尾。放流当日,在检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监督见证下,鱼苗顺利投放至湘江干流祁东段指定水域,有效弥补了对水生态造成的损害。
“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教育一方。”办案检察官表示,该案坚持“刑事打击+生态修复”双轨并进,既依法追究违法行为,又推动当事人以实际行动“偿还生态债”,切实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落到实处,以法治之力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供稿人:卓玛次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