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兴检察深化“以劳代偿”模式 让生态修复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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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检察深化“以劳代偿”模式 让生态修复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6-01-29 15:54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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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检察官、法官放心,今后,我每天都会按时去湖边清理垃圾,保护好东江湖的生态环境。”近日,在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人民法院的联合监督以劳代偿判决执行时,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何某郑重承诺。他与另一名当事人黎某,正通过“以劳代偿”方式,履行其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责任。


2021年至2025年期间,何某、黎某在东江湖水域的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并非法获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资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赔偿渔业生态环境损失。然而,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何某、黎某均身患疾病,家庭经济困难,确无能力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且何某、黎某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并表现出积极的改正意愿。

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避免当事人因案返贫,同时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修复,资兴市人民检察院经综合评估后,向法院提出了“以劳代偿”的替代性修复方案建议。

该建议获得资兴市人民法院采纳。在法院的主持下,何某、黎某与资兴市白廊镇杨林村村民委员会正式签订了《公益劳务代偿替代修复监督方案》。方案明确,二人将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在白廊镇周边东江湖水域参与巡察护渔、清理沿岸垃圾、宣传禁渔政策等环保公益劳务,来替代履行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整个劳务履行过程,将由杨林村村民委员会进行全程监督。

协议签订后,何某、黎某立即付诸行动。他们身着志愿者红背心,自带劳动工具,认真投入到东江湖岸线的垃圾清理工作中,以实际行动兑现守护母亲湖的诺言。

“对赔偿能力不足的当事人适用“以劳代偿”,既坚持了‘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原则,达到了教育惩戒和生态修复的双重目的,又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保障了其基本生活需求,彰显了法治的力度与温度。”检察官胡柏安介绍道。(供稿人:李伟 李柏华 赵露)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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