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破晓 执护民生——福建武夷山法院开展专项执行攻坚行动
岁末天寒,年关将至。为全力兑现生效裁判,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人民法院聚焦涉民生小标的、损害赔偿、劳务报酬等纠纷案件,开展为期2天的集中执行攻坚行动。
拒赔损失玩失踪,强制拘留没商量
在杨某与周某、方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周某雇佣杨某、方某等人在其所有的茶山上进行茶山施肥工作,同时雇佣方某开车运输除草工具,以及接送包含杨某在内的其他工人在市内往返。
某日,因方某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碰撞受损,以及杨某一级伤残。杨某将方某及周某诉至武夷山法院,法院判决周某支付杨某医疗费用180万余元、方某支付79万余元。但二人均未及时履行。经查,方某名下有一辆汽车,法院向方某送达了责令交付车辆通知书,但方某拒不交付车辆。
此次行动中,承办法官经多方查找,锁定了方某的行踪并前往其住处,成功将其拘传至法院。方某到案后仍未履行赔偿义务,武夷山法院依法对方某采取拘留。
强制措施有威慑,多年欠款终结清
2011年至2013年间,余某多次向陈某购买饲料,并出具欠条确认货款。余某于2013年偿还部分款项4500元,剩余38700元货款一直拖欠。陈某多次索要均未果后,诉至武夷山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通过执行查控系统调查及多方查找,查明余某名下确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将余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信用惩戒措施。
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余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愿意偿还欠款。在法官的组织下,余某当场向陈某清偿了所欠的全部款项。
监护之责不“冬眠”,刚柔并济促和解
2024年,王某乙(系未成年人,李某与王某甲之子)驾驶登记于李某名下的电动自行车,在横穿人行道时与行人林某发生碰撞,导致林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林某的法定继承人周某等四人遂将李某、王某甲诉至武夷山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李某、王某甲应向周某等四人赔偿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7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王某甲赔付部分医疗费与丧葬费5万元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剩余赔偿款,周某等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二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行动中,执行法官前往李某、王某甲住处,将其拘传至法院。起初,李某、王某甲面对巨额赔偿态度消极,执行法官耐心劝导,并向其严肃申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终于,李某、王某甲表示认识到错误,愿意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因李某、王某甲生活确有一定困难,经周某等申请人同意,先支付10万元赔偿款,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开局即冲刺,为期两天的专项攻坚行动,武夷山法院以疾风之势打击规避、拖延执行行为,集中拘传18人,拘留1人,执行和解5件,执行完毕7件,执行到位金额20万余元。
下一步,武夷山法院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创新执行机制,努力让每一份生效判决都变成人民群众手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公平正义,为营造良好诚信社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供稿人:武夷山法院 李翔鸿 彭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