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翔安法院:重拳惩治跨境电诈 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近期,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并宣判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被告人付某某等41人因犯诈骗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至二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该系列案是翔安法院依法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又一典型案例。
翔安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初至2020年间,邱某甲、邱某乙(均另案处理)等人为非法牟利,组织人员在柬埔寨金边成立诈骗团伙,利用电信网络针对境内居民实施虚假投资诈骗。该团伙下设多个小组,分别扮演“老师”“老师助理”“刷群水军”等角色,通过组建虚假投资微信群、发布话术剧本、诱导被害人下载虚假投资平台等方式,以利用小额盈利诱惑被害人加大投入并操纵后台数据造成大额亏损为手段骗取钱财。2019年5月,辖区居民张某某被该团伙骗取11万余元。
翔安法院巧用认罪认罚三商机制,促成全案被告人认罪认罚,部分被告人主动退赔,为张某某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根据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充分发挥司法震慑作用,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坚定立场。
近年来,翔安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策部署,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先”。2025年,已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71件171人,责令退赔、没收赃款160.2万元。
为筑牢反诈防线,翔安法院扎实做好案件信息台账管理,动态分析发案趋势,精准开展防范治理。同时积极延伸司法职能,通过组织干警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反诈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小翔说法”专栏以案释法,不断提升群众识骗防骗能力。
下一步,翔安法院将继续保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态势,深化源头治理和普法宣传,努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良好氛围,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供稿人:翔法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