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泰法院:大寒砺剑护民生 暖冬执行显担当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当前位置: 首页 >

福建长泰法院:大寒砺剑护民生 暖冬执行显担当

2026-03-04 14:42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好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日前,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大寒出击 讨‘薪’暖心”专项执行行动,以司法利剑直指涉民生、规避执行、逃避债务行为,全力兑现胜诉权益。本次行动依法拘传6人,司法拘留3人,执行到位金额68000元。

“现在,我宣布,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随着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小熊的一声令下,所有执行干警迅速登车,兵分两组向着既定目标疾驰而去。此次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准靶向劳动报酬、抚养费、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着力破解执行难题,用实际行动为胜诉当事人送去司法温暖。

杨某长期受雇于承包建筑施工的刘某,2024年3月,杨某在工作时被突然倒塌的墙体压倒在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杨某家属将刘某等人诉至法院,扣除已付的6万元,长泰法院依法判决刘某支付杨某家属因杨某死亡经济损失7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履行,杨某家属申请强制执行。行动中,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执行人员到达刘某家中,当场将在家里的刘某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劝解及释法说理,刘某始终以无力偿还债务为理由,不愿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刘某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2024年12月间,长泰区岩溪镇吴某某驾驶未悬挂号牌电动二轮摩托车,在行驶过程中因未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导致车头碰撞到谢某某,造成谢某某、吴某某受伤及车辆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吴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谢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谢某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评定为十级伤残,经法院判决,吴某某应赔偿谢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余元。被执行人未支付任何赔偿,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但被执行人经法院多次通知仍长期不到庭予以配合处理赔偿事宜。

此次执行行动中,经过申请执行人的配合,执行干警终于将吴某某拘传至法院。经过数小时的释法明理与沟通协商,被执行人吴某某仍以无力偿还为由拒不履行,最终,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吴某某处以司法拘留惩戒。

下一步,长泰法院将持续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健全涉民生、涉民企案件执行长效机制,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全面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提升,切实将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供稿人:长泰法院 陈顺清 高翔)



【编辑:赵娜】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