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松溪:一办到底,让“花钱买录取”无处遁形
每年的高考招生录取事关万千家庭期盼,然而有不法分子却借机谎称能办理“内部名额”而实施诈骗。近日,福建省南平市松溪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结一起高考录取诈骗案,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张某提起公诉。最终,张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此前,老章(化名)经人介绍结识了“颇有能力”的张某,其表示能为老章的孩子拿到本科升学“内部名额”,且双方约定9月1日前收到正式录取通知书后收取280万服务费。然而,老章在支付140万元定金后却迟迟没等到结果。眼看开学日期已过,录取通知书依然杳无音信。老章向张某提出退款,也屡遭推诿,这才意识到可能被骗,遂来到松溪县公安局报案。
事实上,我国高校招生严格按照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仅录取参加高考(或成人高考)、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张某所谓的“内部名额”纯为子虚乌有。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敏锐判断此案并非个例,背后或存在更大诈骗团伙。经查,张某实为一名已被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的“诈骗老手”。他利用众多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迫切心理,借助教育机构的幌子实施诈骗;在被害人追讨定金时,他又利用被害人担心“花钱买录取”的行为败露、不敢轻易报警的心理,一再拖延推诿,拒不退还款项。
为彻查案件,松溪县检察院主动作为,引导侦查机关转换侦查思路,以主要犯罪地厦门为突破口,与当地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全面调取张某的聊天记录、银行交易流水,层层排查梳理,逐步还原案件全貌。
据承办检察官张晓丽介绍,自2021年7月起,张某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帮助他人办理入学的情况下,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诈骗包括老章在内的10余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期间,为骗取信任,张某以签订借条的方式收取定金,承诺未办成全额退款,实则将钱款用于个人包装、挥霍及投资,仅靠“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少量退还定金。截至案发,张某共实施诈骗21起,其中已退还钱款5人,实际诈骗16人,涉案金额高达2341万元。
该案件的成功办结,既展现出松溪县检察院抽丝剥茧追诉犯罪的力度,更体现了立足检察职能、为民办实事的温度。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低分高录”“特招补录”等虚假承诺,提高反诈警惕,共同守护高考招生的公平正义,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家庭的升学之路。(供稿人:松溪县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