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湖里:检察公益诉讼守护“颜值”安全 助力优化医美消费环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疗美容逐渐成为众多消费者追求“美丽”的热门选择。然而,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潜藏着一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危害公共卫生安全的隐患。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通过办理两起典型公益诉讼案件,以法治力量护航“颜值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医美消费环境。
紧盯网络销售“小证件” 守护群众“大安全”
近年来,彩色隐形眼镜(俗称“美瞳”)因其能美化外观而备受年轻消费者青睐,不少人选择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但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部分网络平台上的隐形眼镜销售商家存在违规经营现象。
经过调查核实,部分商家在售的隐形眼镜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其经营行为直接关系消费者的眼部健康乃至视力安全。
然而,这些商家的公示信息显示,其持有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已过期,或根本未依法上传许可证,涉嫌在无证或证件失效的情况下非法经营。这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更给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潜在风险。
针对这一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公益诉讼检察官迅速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依法向主管机关制发了磋商函,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相关商家依法立案调查,并开展辖区医疗器械全面排查整治,排查问题6项并依法予以处理,有效净化了隐形眼镜网络销售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聚焦“无证行医”乱象 把好医美安全“入门关”
医疗美容不同于生活美容,其本质上属于医疗行为,必须具备相应的医疗条件和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
湖里区检察院通过大数据模型筛查发现,辖区内个别美容机构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纹眉、水光、阿巴斯屏障修复等医疗美容服务项目。这些非法医美活动中,操作人员往往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场所环境、消毒设施等均达不到医疗标准,极易造成感染、过敏等严重后果,威胁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及时消除这一安全隐患,湖里区检察院依法向有关主管单位发出磋商函,推动主管机关对涉嫌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场所开展突击性检查,并要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的美容机构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和从事医疗美容服务。
上述两个案例,是湖里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的一个缩影。通过办理这两起案件,该院不仅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整治了行业乱象,更重要的是向社会传递了检察机关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公共利益的决心。
下一步,湖里区检察院将继续聚焦食品药品安全等消费维权热点,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部门协作,推动源头治理,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贡献检察力量。(供稿人:湖里区检察院 陈威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