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届“刑辩十人”论坛在京成功举办 聚焦言词证据审查与质证实务难题
2026年3月26日下午,第二十一届“刑辩十人”论坛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圆满落幕。本次论坛由北京“刑辩十人”论坛主办、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协办,以言词证据的审查与质证为核心研讨议题。

本次论坛出席嘉宾包括“刑辩十人”论坛发起人: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许兰亭、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赵运恒、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毛立新、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毛洪涛;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程晓璐、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常笑参会并参与研讨。
论坛特邀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联席主任、博士生导师张保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刘计划担任点评嘉宾,法律自媒体大康会客厅主理人杨大康担任主持人。来自法学院校、律师行业的专家、学者、资深律师等六十余人现场参会,论坛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同步直播,获得法学界、律师界、司法机关及媒体广泛关注,线上实时收看近五千人次。
论坛开幕环节由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刑辩十人”论坛秘书长程晓璐主持。程晓璐指出,本届论坛恰逢尚权律师事务所成立二十周年,“刑辩十人”论坛创办九年之际回归首届举办地,既是初心坚守,亦是全新启程。九年来,论坛秉持开拓、务实、理性、精进的宗旨,聚焦刑事司法实务重难点输出专业思考。言词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居于核心地位,但其主观性强、易变动和可塑性高,既是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支撑,也易诱发冤错案件。在庭审实质化与证据裁判规则持续深化的背景下,精准审查言词证据“三性”、依托程序规则与逻辑经验实现有效质证,直接关系有效辩护落地与司法公正实现,这也是本次论坛的核心研讨价值。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高文龙在致辞中回顾了论坛与尚权所的合作渊源。他表示,“刑辩十人”论坛以专业立场、理性态度为法治建设发声,与尚权所理念高度契合;尚权所二十年来坚持刑事辩护规范化、精细化、学术化发展,将以二十周年为契机举办系列活动,愿与法律同仁携手推动刑事法治进步。
论坛上半场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辩十人论坛秘书王勃主持。
北京中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杨矿生以《刑事辩护中言词证据的审查途径和困境应对》为题发言,提出应对言词证据全面严格审查,摒弃单一印证审查模式,充分运用法定审查手段;辩护律师应积极争取证人出庭、查阅录音录像,用足会见核实、调查取证等措施,同时呼吁完善言词证据审查相关立法与制度。
北京紫华律师事务所常笑代表主任钱列阳作《被告人当庭翻供在程序上的思考》发言,指出当前“审卷宗”而非“审被告人”的做法,与庭审实质化的要求存在根本冲突。并围绕预审口供的法律效力、域外口供规则、本土解释路径三方面展开分析。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中,司法解释对翻供情况下预审笔录的采信持审慎态度,为律师辩护预留了法律空间,但实践中部分司法机关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尚未转化。
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以《如何成功排除非法言词证据——以本人办理的若干真实案件为例》为题,结合七起成功排非案例,提出一审排非证据二审应移除卷宗、排非数据纳入司法公开、加强排非实务研讨等建议。
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许兰亭以《言词证据的质证方法与技巧——以贿赂案件为视角》发言,提出贿赂案件言词证据审查应围绕口供形成过程、主体方式、内容是否经受经验法则和客观证据检验、同录及翻供原因是否反映程序和事实问题等,梳理了言词证据的审查和质证路径,严守证据裁判规则和证明标准。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兆峰以《言词证据审查与质证的底层逻辑》为题,针对言词证据特点与表现形式,提出应从证据提供主体、提取主体、提取环境和方法等方面审查质证。并建议确立侦查律师在场制度、明确同录的证据地位、提高证人出庭率,从源头规范言词证据收集。
上半场点评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计划教授认为,论坛议题紧扣刑辩前沿难点,对立法与司法改革极具参考价值。他指出,言词证据审查困境根源在于“重侦查、轻审判”的立法结构性问题,建议将证人出庭设定为辩方权利,推行普通程序证人强制出庭制度,强化庭审中心地位。
论坛下半场由法律自媒体大康会客厅主理人杨大康主持。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赵运恒以《辩方取证对控方证人证言质证上的影响》为题,提出辩方可通过做笔录并全程录音、实地走访并现场录像、发送调查函等方式调查取证,引发合议庭对控方证言的质疑,推动证人出庭,进而否定控方的不实证言。
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名誉主任毛立新以《从“三性”到“两力”——言词证据的递进式审查方法》发言,提出以证据“三性”审查为抓手、以证据能力与证明力“两力”判断为归宿的递进式审查路径,结合查阅同录、调查取证、证人出庭等方式综合质证。
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以《如何利用同步录音录像对言词证据进行质证》为题,先进行同录相关的法定梳理和实务分享,后指出当前律师调取同录面临法律规定与实操层面的双重困境,亟待立法完善。利用同录质证言词证据应聚焦排除非法言词证据、弱化瑕疵证据证明力两大目标,从形式合法性、内容真实性开展全方位逆向审查,实现对言词证据的有效质证。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毛洪涛以《言词证据审查的三个维度——以三起真实案件为例》发言,提出从程序合法性、客观证据印证、逻辑合理性三维度审查言词证据。有效辩护既要审慎审查言词证据,更要具备跳出证据审视的思维与调查取证的能力,以三维路径实现对言词证据的有效质证。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程晓璐结合亲办贿赂案件,从言词证据天然缺陷与人为风险、非法取证典型样态、排非实务难点、主动应对策略四个层面,系统剖析该类案件言词证据排非难题。她指出,贿赂案件言词证据易被编造、非法取证多发,排非面临举证责任转嫁、同步录音录像调取难等障碍,辩护应主动出击,会见时精准固定线索、敢于向关键证人调查取证、申请调取同录与调查人员出庭,通过一系列组合拳,倒逼司法机关履行法定审查职责。
下半场点评嘉宾中国政法大学张保生教授肯定了论坛实践价值,强调质证是刑事辩护的核心,应落实证人出庭,重视被告人对质权,从“两力”转向可信性的四种品质问题,从静态证据分析转向动态证据推理。张教授建议,应以“证明”和“推理链”替代“印证”和“证据链”,呼吁刑诉法修改应完善证据规则的制度。更多关注证据推理的理论与实践,推动刑事司法的进步。

本次论坛历时四个半小时,实务界与学界围绕言词证据审查质证、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证据制度完善等核心问题深入研讨,为刑事辩护实务优化与立法完善提供了专业参考,对推进庭审实质化、促进刑事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