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夷山法院妥善化解一起跨省鹅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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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夷山法院妥善化解一起跨省鹅买卖纠纷

2026-04-15 11:28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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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我确实有难处,不是故意不去法院,但这官司……还能有个说法吗?”电话那头,是被告老吴略显忐忑的声音。年节期间本是老吴最忙碌的时候,无法按时应诉的他,急忙拨通了福建省南平市武夷山市人民法院法官的电话,寻求解决之道。

据悉,老林身处浙江省,长期经营活鹅转销。2025年10月,老林委托老吴在武夷山市当地某村采购300只鹅,总价为17000元,约定交付日期并预付了11100定金。期至,由老林安排车辆到老吴养殖地将鹅装车运走。交付时,老林告知老吴资金周转不畅,仅能再支付3000元,未能支付的尾款对应鹅的数量就不要了。老吴则认为老林不诚信,且没有及时销售的鹅亦将造成损失,遂不同意老林的方案,也未将11100退还。僵持之下,买卖不成反结怨。

庭审“留白”法官“填空”

老林将老吴诉至武夷山法院,武夷山国家公园人民法庭受案后安排庭前调解。调解当天,老吴未能到场。法官联系到老吴获悉他确有难处,一家老小需要照顾,实在走不开;更重要的是,他对这场官司有怨气——“我都亏了那么多鹅,凭啥还要我退钱?法院判我也不服!”

“老吴不服气,老林拿不到钱,两个人的疙瘩越结越深。”按照程序,被告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可以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但承办法官却没有急着开庭,联系到老吴后组织远程调解。

又通过老林委托的律师联系到老林,“我不是不想做生意,是资金临时无法周转,我已经付了大部分钱。他要是不退钱,我这日子也不好过。”

一个怨气难消,一个苦水难倒。两人隔着甚远,但心里的那根刺越扎越深。法官深知只有把矛盾化解在源头,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把法条掰成“农家话”

“老吴啊,我知道你有难处,家里有事,路又远,来不了法庭,我理解。但这事儿总得解决,是吧?”

“老林,你也别光想着自己的委屈。你违约在先,老吴那边他的损失也是实实在在的。咱们换位想想,你要是他你也着急吧?”

法官将法理、道理掰开摊平。

“老吴,你得明白,老林违约在先,这是他的错。但你也有责任——鹅在你手上,你得想办法减少损失,不能眼看着它们饿死。法律上这叫‘减损义务’,放到咱们农家话里,就是‘自家的东西自家得照看好’。”

“老林你违约在先,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老吴的损失,你不能全让他一个人扛。”

不讲生硬的法条,而是用最朴素的农家话寻求纠纷的实质化解。法官还一笔一笔帮两人算账:饲料花了多少?人工费怎么算?饿瘦的鹅按行情要折价多少?哪些损失是合理的,哪些是老吴自己本可以避免的?

算清楚了账,心里的疙瘩也就解开了。

鹅鹅鹅,纠纷化作和

道理讲通了,情绪理顺了,接下来就是找到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被双方接受的解决方案,经过几轮协商,两人的那本账越来越清晰。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两人达成调解,扣除双方合理的损失成本后,原本老林已支付的11000元购鹅款,老吴分期退还老林8500元。

据此,双方化纷为和,一场因鹅产生的纠纷圆满化解。(供稿人:武夷山法院 朱泽宇)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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