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司法:联动调解化薪愁 薪酬纠纷终得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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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沙县司法:联动调解化薪愁 薪酬纠纷终得解

2026-05-22 15:44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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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高桥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成功调处一起烟农薪酬纠纷,及时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事发当日,高桥派出所接到村民李某报警,称其在为烟农张某进行烟叶搬运装窑工作后,张某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双方因此发生激烈口角,险些引发肢体冲突。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赶往现场,及时制止事态升级,并将双方当事人引导至高桥司法所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分别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明确争议焦点在于工资支付标准。李某表示,应按照去年的工资标准“每日285元”结算;而张某则称,李某所从事的工作市场行情价为“每日260元”,自己从未承诺按285元支付,若按此标准结薪,会被同行指责。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面对僵持局面,司法所、综治中心和派出所三方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工作人员分别安抚双方情绪,耐心释法明理。针对用工方张某,调解员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明确指出:“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同时告知张某,李某已付出实际劳动,依法应获得报酬;作为用工方,应诚信履约,即使对工资标准存在争议,也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针对务工方李某,派出所民警从治安管理角度告知,若因薪资纠纷引发打架斗殴,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引导其依法理性维权。与此同时,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协助梳理争议事实,主动走访了解同类工种在本地的市场行情,为调解提供客观参考依据。

最终,在三方的联合调解下,结合调查结果提出合理方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当场签订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纠纷圆满化解后,双方重新回归正常生产生活。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高桥司法所、镇综治中心和高桥派出所三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调联动的生动实践,既依法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又引导用工方规范管理,真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下一步,高桥司法所将继续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联合多方力量,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渠道,切实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供稿人:沙县区司法局 黄文燏)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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