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蝉脱壳”行不通!厦门集美法院穿透式审查识破“职业背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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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蝉脱壳”行不通!厦门集美法院穿透式审查识破“职业背债人”

2026-05-27 13:55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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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部分人员化身“职业背债人”,通过虚构身份资质、伪造交易材料代为承担债务、套取信贷资金等手段,严重破坏社会信用体系,扰乱金融秩序。为此,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聚焦市场治理突出问题,从严整治“职业闭店人”“职业背债人”等行业乱象,以精准司法裁判规范市场行为,全力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近日,在一起被执行人企图通过职业背债人规避执行的案件中,集美法院执行局运用穿透式审查方法,精准识破被执行人“金蝉脱壳之计”,为劳动者兑现合法权益。

案件起因:企业欠薪不还进入强制执行

“你好,请问是李某吗?你的公司拖欠员工劳动报酬1.5万余元,现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我现在已经不是这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了。”

“那也请你明天上午到法院来一趟,配合我们的执行调查工作。”

在接到法院承办人的传唤时,李某显得十分淡定。但在此之前,经已生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调解书确认,某商贸公司尚拖欠数名工人工资款合计1.5万余元。因该公司至今未履行义务,工人们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工人们反馈的情况及生效调解书登记的信息,李某正是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

蓄意脱身:火速变更股权转嫁债务

次日一早,李某来到法院,在面对承办人的调查询问时,回应得“井井有条”,似乎早有准备,且多次对承办人发出质问。

“我以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我现在已经转让法定代表人和股权了,你们不应该去找现任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吗?”“我都已经不是这家公司老板了,我怎么会清楚公司现在的经营财产状况?”李某的回应,既与申请执行人反馈的情况相悖,也与生效的调解书登记的信息不符。然而经承办人查询,被执行人现在的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确实另有其人。此时,一条不久前的变更记录,引起了承办人的注意。

深挖疑点:层层拆解躲债惯用套路

记录显示,在调解书作出后不久,某商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即变更为张某。

了解到这一情况,承办人运用穿透式审查方法,继续深挖这一变更记录的前因后果。根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的材料及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这家公司的现任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张某,竟同时担任70家企业法定代表人、90家企业股东。此外,张某自身早已是失信被执行人,在30余起执行案件中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而李某与张某所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除约定股权系“0元转让”外,还约定了公司已产生的所有债务,均由张某承担。

种种迹象都透露着异常,可面对承办人给出的工商档案及信用记录,李某仍含糊其词,称“张某只是朋友介绍的,没有张某联系方式,更不清楚其个人信用情况”“某商贸公司已倒闭,早就没有再参与公司经营”等等。

然而,承办人进一步调查核实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李某及其配偶仍在某商贸公司的多处店铺所在地,从事着同类商品买卖,并仍长期以某商贸公司的名义设立联络群等多个交易渠道。

识破伪装:依法惩戒促履行

据此,合议庭经合议认为,李某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调解书生效后,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0元转让”公司股权并约定债务转移,却仍然从事某商贸公司的经营活动,系刻意借助具有职业背债特征的人员转嫁责任、规避执行。虽在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其已不是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但仍然可以认定其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针对其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其采取15天的拘留措施。

眼看苦心营造的假象被识破,且即将面临严厉的司法惩戒,李某最终端正态度,主动一次性支付拖欠的所有工资款项。

法官提醒,“背债人”背不走债务,“逃债者”逃不出法网。切勿试图通过指派、串通“职业背债人”“职业闭店人”等代为承担、拆分债务等方式逃避法院强制执行。对于恶意规避执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人,法院将依法采取司法拘留、罚款、信用惩戒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法院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维护司法权威与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供稿人:集美法院 黄家祺)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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