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美法院:童心向阳,守护每一份童真
近年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一案一研判,精准柔性司法,为未成年人提供最坚实、最可靠的法律护盾。
着力温情调解,让爱不缺席
张某和李某二人长期同居生活,育有一子小华(化名),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因感情不和分手,年幼的小华跟随母亲李某生活,父亲张某却迟迟未支付抚养费。李某遂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孩子的抚养费用问题。
承办法官调查发现,张某并非不愿承担父亲的责任,而是与李某在孩子的探望问题上长期存在分歧,便以不支付抚养费作“抗争”。法官清楚地知道,成年人之间的矛盾不该牵连孩子,保护小华的身心健康才是首要任务。
为此,承办法官没有简单判决,而是主动开展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家庭教育指导,全面了解小华日常生活状态及双方实际困难,并听取小华的想法。
经过耐心沟通、化解对立情绪,承办法官拟定了一套兼顾双方权益、更利于孩子成长的调解方案:由张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小华成年,保障孩子的日常生活与学习开销;张某及小华的爷爷奶奶可以每月线下探视一次、每周视频通话一次;自小华读一年级起,在不耽误小华学习并尊重其意愿的情况下,张某可于国庆或春节假期期间将小华接走共同生活一段时间。
“无论你们关系如何,守护孩子健康成长、共同承担养育责任,都是作为父母不变的义务。”
最终,两人握手言和,承诺会相互理解配合,共同用心陪伴孩子,为小华营造健康温暖的成长环境。
今年以来,集美法院共受理涉未成年人案件76件,通过主动开展调查、心理疏导及家庭教育指导,全面考量未成年人的年龄、意愿及生活稳定性等因素,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并在调判后回访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110余人次,传递司法温暖,切实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善用司法建议,筑安全屏障
近期,集美法院审理了一起幼儿托育机构人身损害纠纷案件。幼童小敏(化名)在某托育机构参加滑滑梯活动时,不慎从滑梯顶部翻滚摔入海洋球池中受伤。事发时,在场的三名机构工作人员均未及时发现小敏的危险行为,未能第一时间制止纠正,存在一定的看护疏漏。经鉴定,小敏伤情构成十级伤残。
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机构公示的滑梯课程时间与小敏实际受伤、送医时间存在出入,其提供的监控视频片段较短且无准确时间信息,无法证实事故发生后机构及时开展了救治工作,暴露出机构看护缺位、监控管理不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不足等诸多安全管理漏洞。
为切实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防范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集美法院精准梳理机构管理问题,向案涉机构发出司法建议,针对性督促其实质化开展职工安全职责培训、常态化加强园区内部监控管理、多角度健全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推动该类型化纠纷源头化解,以司法监督推动托育行业安全治理提质增效。

收到建议后,该机构高度重视并迅速完成专项整改:通过建立关键证据固定机制,及时备份事故监控、延长视频存储周期等,规范园区安全溯源管理;强化高风险区域的专人值守与看护实操培训,提升工作人员风险预判能力,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畅通家校沟通渠道,主动回应家长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

孩子的平安成长,是家庭的最大牵挂,也是司法守护的重点领域。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中,集美法院坚持“审理一案、治理一片”,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从个案纠纷中深挖安全隐患,制发司法建议推动托育机构补齐管理短板,从源头降低幼儿受伤风险,撑起在园儿童的安全“保护伞”。
精准普法宣讲,润少年心田
“大家知道什么是民法典吗?”
“民法典是我们国家一部很重要的法律,保护了我们的很多权利……”
近日,一场生动有趣的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在集美区乐海小学开展,台下,四、五年级的140余名同学坐得笔直,眼里满是好奇与专注。
集美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彭昕怡精心设计了四大章节——“认识民法典”“四大正义原则”“民法典赋予我们的权利”以及“用智慧与法律保护自己”,结合贴近小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讲解了民事行为能力、侵权责任等与孩子们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强化学生法治观念,让法治意识在孩子们心里生根发芽。

为了让法治宣传精准延伸至校园,集美法院成立“集法先声”青年普法宣讲团,结合法治副校长机制,精准对接校园法治需求,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设计差异化课程。同时,精心组织开展“健康成长 与法同行”法治夏令营等活动,邀请同学们走进法庭感知司法威严、参与模拟庭审体验司法实践、聆听讲座传承闽南法韵。共计为未成年儿童开展普法进校园、法院开放日、法治夏令营等活动10场,参与学生近650人次。
在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相关活动之外,集美法院法官还参与厦门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的岗前培训,指导新任教师运用法治思维提升校园安全水平,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下一步,集美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工作实际,认真对待每一起涉未成年案件,用情呵护每一颗纯真童心。(供稿单位:集美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