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融情化积怨 定纷止争护民安 ——三明沙县区司法局成功调处山林租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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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融情化积怨 定纷止争护民安 ——三明沙县区司法局成功调处山林租赁纠纷

2026-06-03 15:0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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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司法局凤岗司法所联合街道综治办,成功调处一起积压已久的山林租赁纠纷。工作人员以暖心调解化解双方隔阂,切实维护群众与村集体合法权益,筑牢辖区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根基。

据悉,张某向沙县区某街道村民小组承租山林土地,用于家畜散养、农作物种植等农业经营活动。承租期间,张某拖欠该村民小组林地租金共计57000元,经村民小组多次催缴仍未缴纳。此外,张某因与债权人李某夫妇存在债务纠纷,双方私下达成口头约定,允许其在涉案山林内散养家畜,用以抵偿所欠林地租金。

因租金缴纳、合同履约等问题,张某与村民小组产生巨大分歧,双方争执不断。村民小组为追讨拖欠租金,自行扣押李某夫妇放养的家畜,此举致使承租方、村集体、第三方养殖户三方矛盾全面激化,不仅造成村集体资产收益受损,还严重扰乱群众正常农业生产经营秩序,矛盾隐患持续升级。

主动靠前 多元联动聚力调处

矛盾发生后,凤岗司法所迅速响应,联合街道综治办组建专项调解工作组,坚持靠前服务、下沉一线,多次组织三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座谈调解。调解现场,工作人员始终坚守“法理相融、情理兼顾”原则,先全面梳理纠纷脉络、深挖矛盾根源,精准抓住张某仍有继续租用林地意向的关键节点,找准调解突破口:一方面向张某普及林地租赁相关法律法规,清晰讲明拖欠租金属于合同违约行为,明确其需承担的法律责任与不良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租金缴纳义务;另一方面耐心倾听村民小组追讨租金、规范林地管理的诉求,同时安抚李某夫妇生产受阻的焦虑情绪,结合当地农业发展实际,向三方解读长期稳定林地承租合作的优势,耐心讲解规范履约的重要意义,逐步打消各方顾虑,引导三方摒弃对立心态,理性协商化解矛盾。

达成共识 规范签约筑牢长效根基

经过多轮耐心沟通,三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明确张某拖欠的57000元租金分两期付清,并用部分家畜作为尾款履约抵押,限期完成现场牲畜清理迁出。目前,首期40000元租金已足额支付,场内家畜也已顺利迁出,各项事项均有序推进落实。同时,为杜绝同类矛盾再次发生,凤岗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协助张某与村民小组重新拟定并签订为期15年、案涉金额约50万元的林地租赁合同,通过细化租金缴纳方式、林地使用范围、双方权责义务、违约处置细则等条款,以规范化书面合同厘清权责边界。

践行初心 深耕基层赋能平安治理

此次山林租赁纠纷圆满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既高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守护好村集体与群众切身利益,也充分彰显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贴近群众、化解矛盾、服务民生的职能优势。

下一步,沙县区司法局凤岗司法所将持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盯基层各类涉农土地、邻里经济、商事租赁等重点矛盾纠纷,不断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和前端化解工作,持续提升基层矛盾调处质效与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全力守牢辖区平安稳定第一道防线,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沙县、法治沙县贡献基层司法行政力量。(供稿人:沙县区司法局 胡秀珍)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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