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检察院:以检察之名 守护绿水青山
为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屏障,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生态环境局、县法院、县林业局等单位在大田县太华镇街道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全方位、多角度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同时聚焦该县近年来多发的非法采矿、失火、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提升群众保护环境的法律意识。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人次。不少村民纷纷表示,通过检察官的现场普法,让自己对环保法律有了全新的认识,以后一定会更加自觉地保护生态环境。
近年来,大田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县人大开展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联动监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排污、违法占地、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督促行政机关及属地政府依法履职,通过法律监督筑牢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下一步,大田县检察院将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立足生态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环保、林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生态保护工作力度,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用“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供稿人:温玉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