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顺昌法院:心结解了,情谊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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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顺昌法院:心结解了,情谊暖了

2026-06-16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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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翻篇了,咱们以后都还是朋友,回头我挑个吉日,登门庆贺你的乔迁之喜!”家居店经营者老刘离开陈姐(化名)家时,挥手告别,笑容真诚。近日,在福建省南平市顺昌法院洋口法庭的组织下,一起僵持许久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当年陈姐委托某家居店对其房屋进行全屋定制装修,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装修款16万元。然而,施工中出了岔子——家居店员工测量橱柜时出现误差,导致橱柜与灶台无法正常衔接,需拆除后裁剪重装。为赶在陈姐指定的“吉日”交房,老刘擅自指示工人改动处理,未将改动方案事先告知陈姐。

交房后,陈姐发现厨房橱柜、案台、地脚线高低不平、推拉不畅,且天花板高度也与装修图纸不符。她认为家居店违约,在已支付12万元的基础上拒绝支付剩余尾款,并表示最多再付1万元。老刘多次催讨未果,遂于日前将陈姐诉至法院。

顺昌法院洋口法庭受理后,经研判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双方原系朋友介绍,具备调解基础。第一次调解中,老刘同意陈姐支付3万元后撤诉,但陈姐未予接受。

为实质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启动“智联四治”机制项下的“现场勘查+多元调解”模式,组织双方前往案涉房屋,并邀请当时参与设计的第三方设计师共同到场。

一进门,老刘就开了口:“陈姐,我给你家装修都快过去两年了,装修尾款你也该结给我了吧?”

陈姐满腹怨气:“老刘,你自己看看,设计图纸是这样,你给我装成什么样?地脚线贴歪了,橱柜门把手位置也不对,厨房天花板居然比客厅还低!这尾款我能给?”

老刘一听也急了:“该做的我都尽力做了,为了能让你在‘吉日’前搬进来,我也是没别的办法了呀。”

“约定好的事没有做好,那就是你们的问题!”双方争执不下,一时剑拔弩张。

设计师拉着陈姐在一旁缓和着气氛:“陈姐,我跟你说句实在话。我做这行这么多年,像你家这么大的全屋定制,16万的价格已经是相当便宜了。大家都是朋友,有什么问题好好商量,一起解决。”

法官仔细勘查现场后,对老刘说道:“装修过程中确实有些瑕疵,发现问题后要改动方案,也该提前跟业主说一声。”

老刘叹气道:“法官,您说得对,我承认有些地方没处理好。像地脚线这种可以修补的,我愿意找个时间过来重新弄一下。”

法官转而询问陈姐:“陈姐,装修毕竟不是搞科研,允许一定的合理误差。家居店已经投入了全部人力和材料,主体工程也基本完成。您看,能不能在一个比较合理的范围内扣减因施工瑕疵产生的费用,我们协商解决?”

见老刘态度真诚,陈姐紧绷的神情慢慢缓和:“其实我也不是非要为难你,就是这活儿做得不细致,心里不舒服。既然你愿意整改,事情也好商量。”

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陈姐当场支付了装修尾款2.6万元,老刘随即提交撤诉申请。

“这事儿就这么过了,以后见面都还是朋友。”拿到尾款的老刘提议道,“我回头选个好日子,来你家登门拜访,庆贺你乔迁之喜!”

陈姐也笑了:“成!我也是个爽快人,这事儿捋顺了,我心里也敞亮多了,随时欢迎你来喝茶!”(供稿人:上官宇齐林超)

【编辑: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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