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仙游法院:一封感谢信背后的调解温度
“感谢您在本案中始终秉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初心,以专业的法律素养、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和温暖的为民情怀,不厌其烦地组织调解、释法明理,全力化解我们的矛盾纠纷。”近日,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感谢信,质朴的字句承载着当事人的认可,也道出了一段司法为民的暖心履职故事。
此前,王某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追尾焦某车辆,紧接着王某的车辆又被姜某驾驶的车辆碰撞致侧翻,王某当场死亡,乘客郭某身受重伤,经鉴定构成四级伤残。交警认定王某、焦某、姜某三方负事故同等责任,郭某无责。保险公司理赔后,郭某仍有大量医疗费、后续护理费无法覆盖。无奈之下,郭某将王某的四位继承人诉至法院,要求其在继承王某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推进过程中,一道兼顾法理与情理的现实难题,摆在了仙游法院承办法官面前:王某继承人提出,王某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其离世后家中尚有老人需赡养、妹妹需就学,家庭经济困难,赔付能力不足;而郭某因案涉事故构成四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前期赔偿款已全部用于治疗,后续康复护理仍需大额支出,对赔偿款需求迫切。双方诉求差距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僵局,仙游法院吴法官并未一判了之,而是法理与情理并重,多次与双方进行“背对背”沟通。她既向王某继承人释明在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的法定义务,也向郭某讲清遗产有限、判决后可能执行不能的风险。
同时,吴法官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阐明王某继承人刚经历丧亲之痛、经济拮据,并非恶意抵赖。而郭某四级伤残,后续治疗护理费用巨大,确实急需这笔钱维持基本生活。经过她的耐心疏导、反复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不久,赔偿款项已全部履行到位。
这笔钱,或许无法完全弥补郭某的损失,却凝聚着法官在法理与情理间的用心权衡,彰显了司法调解化解现实纠纷的温度与实效。正如承办法官所说:“只有当事人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
一封感谢信,是认可更是鞭策。下一步,仙游法院将持续深化“如我在诉”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用脚步丈量民情,以实干回应民盼,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供稿人:杨柳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