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尤溪法院:全权委托差点“翻车”?法官三招解心结
买房装修本是件让人满心期待的喜事,可业主张某却因为一次异地全权委托的装修经历,攒了一肚子没处说的委屈,最后和装修公司闹到了福建省尤溪县人民法院。
当时,张某购置了一套新房,因工作原因常年身在外地,无法亲自“盯”装修,于是经过多方比较,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装饰施工合同,约定总价款13万元,由对方全权负责装修。
施工过程中,张某提出修改衣柜设计,产生了增项费用。后续张某支付了13万元合同款加2000元增项款,装修公司却主张增项总费用为26310元,张某尚欠24610元尾款未付。因多次催讨无果,装修公司将张某诉至尤溪法院。
然而,张某却有截然不同的说法。他提出答辩并提起反诉,称自己已付清全部约定款项,反指装修公司逾期完工、擅自更换卫浴品牌、多处施工存在瑕疵,要求对方支付3万元违约金。双方各执一词,线上多次调解均陷入僵局。
开庭当天,承办法官没有直接敲响法槌,而是使出第一招:面对面算清“糊涂账”。
承办法官拿出合同、付款凭证、增项确认单和补充协议,组织双方逐项核对、逐笔清算。在补充协议的明确条款前,双方终于确认原告不存在工期违约情形,原本争执不下的账目最终厘清:张某实际未付的争议尾款为6000元。
账算清了,张某的情绪却没有平复:“我不是差这6000块,是掏心掏肺的信任被糊弄,这口气咽不下去。”
承办法官立刻明白,这早已不是金钱之争,而是一颗被辜负的心要一个“说法”,于是使出第二招:背对背解开“心结”。
承办法官先找到装修公司,点明装修行业口碑为先,业主的全权委托本是最珍贵的认可,施工疏漏让客户寒心,适当让步既是担责也是维护自身声誉。装修公司负责人听完当即表态,承认工作存在疏漏,愿意将尾款降至3000元了结纠纷。随后承办法官又找到张某,共情他满心期待却遭遇瑕疵装修的委屈,同时也帮他算清僵持下去的时间精力成本,劝他别让纠纷耽误了住进新家的好心情。
几番沟通后,双方的对立情绪彻底消解。承办法官顺势使出第三招:握手言和“画句号”。
最终,张某与装修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支付3000元结清尾款,提交撤诉申请,张某亦撤回反诉请求。同时,装修公司负责人郑重承诺,后续房屋若有装修相关质量问题,公司依然会负责到底。
随着转账成功的提示音响起,持续数月的纠纷彻底落幕。张某紧锁的眉头终于舒展,和装修公司负责人握手言和。这场因信任而起的矛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既守住了法理的清晰,也抚平了人情的褶皱。(供稿人:钟桂娥 罗立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