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法院:收购、捕猎画眉鸟取乐?法院:判刑
画眉鸟以其眼周雪白的“眉纹”而得名,且能惟妙惟肖地模仿其他鸟鸣唱,素有“林中歌手”的美誉。然而,这份天赐的灵性,却让一些人萌生私念,为满足个人爱好,私自猎捕、笼养野生画眉,殊不知,这份“爱”早已逾越法律红线。
被告人刘某某先后从多个网购平台购买捕鸟网、撑网插地铁杆等工具,自制用于野外猎捕的粘网。刘某某以赏玩为目的,收购、猎捕画眉鸟4只,并将画眉鸟笼养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某公司宿舍。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并放生。经林业技术部门鉴定,被查获的鸟类中文学名为画眉,属噪鹛科,活体4只,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基准价值为每只1000元,整体价值每只5000元,4只画眉总体生态价值共计20000元。
浦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非法猎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发后被告人刘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结合被告人刘某某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刘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没收作案工具。
爱鸟之心,人皆有之,但表达喜爱的方式绝不能逾越法律与道德的底线。画眉鸟已被正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这意味着,任何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的私自猎捕、收购、运输、出售及笼养行为,均已触碰法律红线,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浦城法院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爱鸟人士,真正的爱鸟,不是将其据为己有,而是让它们在广阔的山林间自在栖息、随心啼鸣。请放下手中的鸟笼与捕网,守住法治底线,争做知法守法、文明理性的护鸟人,共同守护大自然的生灵与美丽家园。(供稿人:王梦佳 张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