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法院:一场调解之后,31笔物业费到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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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浦城法院:一场调解之后,31笔物业费到账了

2026-07-23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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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物业有了整改承诺,又有法院把关,这物业费,我们交!”

近日,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法院驻县综治中心“梦笔和韵调解工作室”组织了一场专题调解会。一边是憋了一肚子气、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委员会及业主代表,一边是屡被投诉、收不上钱也满腹委屈的物业公司。坐在中间的,是法院特邀调解员、退休法官姚胜宇。

经调解员释法说理与耐心调解,31户业主现场缴清物业费,这场积压已久的矛盾,终于画上了句号。

调解刚开始的时候,气氛并不轻松。

物业存短板,业主拒缴费

业主代表一上来就道出拒缴物业费的缘由:“楼道卫生没人扫,绿化带里也杂草丛生,跟物业反映无数次了,可回回都石沉大海。”面对一连串质问,物业公司负责人却低头不语。

见此情形,调解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双方的诉求和难处我们都理解,今天大家坐下来就是为了把问题摊开来,一起想办法早点解决。”

调解化积怨,法护安居梦

在调解员的引导下,物业公司负责人诚恳致歉,承认公司在保洁、绿化、公共设施维修等服务上确实存在疏漏,并承诺今后将全面整改。业主委员会代表亦表态,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全程跟进物业整改落实情况,定期公示服务质量和整改进度。

可仍有业主嘀咕:承诺表态见多了,过两个月又打回原形怎么办?

针对这一疑虑,调解员耐心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有依约提供合格服务的法定义务,业主也有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的合同义务,二者互为前提、相互统一。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依法维权;反过来,物业服务达标了,咱们业主该交的费用也得交。”

说到这儿,调解员顿了顿:“我再给大家翻译一下,物业不服务,业主有权告;业主不交钱,物业也有权追。但今天,咱们可以选第三条路——互相让一步,把日子过好。”他用最通俗的话语,把法理和道理讲得明明白白。

话说透了,心结也就开了。经充分协商,业主代表当场表示愿意缴费,并主动联络了其他业主。最终,31户业主现场缴清了物业费欠款。

一次调解,化解的不只是31笔拖欠的物业费,更是横亘在业主与物业之间许久的那道坎。

信任一旦回来,日子就顺了。而“梦笔和韵调解工作室”要做的,正是让这份信任,在每一次家长里短的调解中扎下根来,实现老百姓对“安居”二字最朴素的期待。(供稿人:张霞 陈叶芬)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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