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法院:四股力量拧成“一股绳”,巧解小区治理“千千结”
物业纠纷,是老百姓家门口最常见的“烦心事”,也是基层社会治理绕不开的重点难点。近两年,随着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加速,辖区物业纠纷案件量有所攀升,如何从源头压降矛盾、实质性化解纠纷,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为此,同安区人民法院积极依托同安区综治中心一站式治理平台,联合同安区物业管理协会、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辖区人大代表,创新推行“四单联动·四体共治”闭环治理模式,通过“找问题-定责任-抓整改-强监督”,力争将大部分物业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物业协会梳理“问题清单”精准摸排,织密织牢第一滤网
同安法院主动对接物业协会,将物业协会引入综治中心,邀请20名学历高、资历深的行业骨干担任专职调解员,作为物业纠纷化解的“第一道过滤网”。

法院组织物业协会调解员开展调解培训
依托行业优势,协会调解员多次下沉物业纠纷多发小区、深入一线排查矛盾,对纠纷所反映的物业服务质价不符、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公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等常见问题逐一登记、分类汇总,通过清单化摸排做到“矛盾底数清、问题症结明、纠纷类型全”,改变过去“解决个案,却发酵类案”的治理怪圈。
自入驻综治中心以来,物业协会已承接调处物业纠纷38件,解纷成效逐步显现。
同安法院制定“责任清单”厘清权责,司法高效定分止争
针对物业协会移交的问题清单,同安法院立足司法专业优势逐案研判、逐条定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及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清晰划定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社区三方的权责边界。
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达标、履职不到位、违规收费、公示不规范等问题,同安法院发出裁判风险告知函2份,明确提示物业服务企业违约责任和整改要求;对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缴物业费、恶意对抗管理、违规占用公共区域等行为,则及时释明法律后果、讲清利害关系,形成权责清晰、依据充分的“责任清单”,为纠纷妥善化解提供法律保障,截止发稿前,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调撤率达59.46%,实现“审理一件,示范一片”的治理效果。
住建部门落实“整改清单”靶向纠偏,集中整治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合力,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与公共服务职能,同安法院联合住建部门开展“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集中整治工作。
针对突出问题,对照法院出具的“责任清单”,住建部门逐项压实整改责任,形成覆盖123个物业在管小区的“整改清单”,实行“一题一档、限时办结、销号管理”。
对物业服务质价不符、账目不清、公共收益不公开等问题,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公共收益公示;对设施维修滞后、安全保障不到位问题,依托“闽政通”平台监管,推进物业小区数字化安全管理,实现对全区109个涉高层建筑小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全覆盖,广泛收集群众及物业服务企业相关需求,梳理形成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项目包,稳步推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工作。累计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通报9份,切实以整治实效回应群众关切。
人大代表抓实“监督清单”全程问效,确保实现长效长治
为避免问题悬空、责任落空、整改走样,创新引入人大代表全程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清单”对治理全流程把关。人大代表立足民生履职定位,全程参与物业纠纷排查、调解、整改、回访各个环节,对照三份清单逐项监督、逐条核验,重点对问题排查是否全面、责任划分是否公正、调解程序是否规范、整改落实是否到位、群众诉求是否解决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同安法院与物业协会、人大代表走访小区察看整改情况
同时,代表们在参与物业纠纷治理中,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情绪疏导、缓和矛盾工作,有效避免纠纷反复、舆情反弹。今年以来,人大代表已监督物业整改事项18条,督促完成整改16件,切实推动小区治理微环境的提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如今在同安,依托区综治中心构建起“四单联动·四体共治”治理模式,用多方合力助推小区和睦安宁,用基层治理的“精度”提升群众幸福的“温度”。(供稿人:王兴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