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以案为鉴敲警钟 莫因“怠”失“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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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蕲春:以案为鉴敲警钟 莫因“怠”失“贷”

2026-08-19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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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蕲春县检察院职务和经济犯罪检察部干警王璐应邀来到湖北蕲春农村商业银行,为该行干部职工讲授信贷领域刑事风险防控专题课程。


授课中,王璐紧扣农商行信贷业务实际,围绕违法发放贷款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信贷领域高频刑事罪名,详细讲解各罪名的构成要件、立案追诉标准及法律红线,并结合自身办案经历,选取多个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警示在场每一位从业人员,无论职位高低,都应对法律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针对信贷全流程中的违规风险,王璐梳理了贷前调查不细致、贷时审查不严格、贷后检查不到位等典型问题,并从“三维度”提出防控建议:贷前“勤”调查,织密风险排查“过滤网”;贷中“严”审查,筑牢风险抵御“防火墙”;贷后“细”检查,拧紧风险查处“监管闸”。她还建议银行加强信贷从业人员教育管理、完善内控管理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信贷风险。

“法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谁碰谁触电;自由和尊严比金钱更重要;尽职尽责是最好的保护,遵纪守法是最稳的道路。”授课尾声,王璐用三句话与全体参训人员共勉。


“莫因一时‘怠’,失去一生‘贷’——不仅是信贷业务的‘贷’,更是人生难以承受的‘代价’。”课后,一名银行员工表示,“这堂课让我深刻认识到,履职中的每一次懈怠都可能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今后在工作中必须时刻绷紧依法依规这根弦。”

此次授课既是蕲春县检察院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的生动实践,也是筑牢金融安全防线、强化源头治理的重要举措。该院将紧贴金融领域法治脉搏,持续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检察履职的“力度”提升营商环境的“温度”,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供稿人:王璐)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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