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沙县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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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沙县区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国生态日”系列活动

2026-08-2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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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之际,为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局、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环保协会等,组织开展了系列活动。活动通过“零距离”社区普法和“沉浸式”设施参观,旨在提升公众法治意识与环保参与感,让“检察蓝”守护“生态绿”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活动第一站,检察干警与各单位工作人员化身“生态宣传员”,在人流量密集的社区门口,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及环保主题宣传袋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境法律法规。“阿姨,生活中如果发现乱排污水、滥砍滥伐的情况,咱们都可以成为监督者……”干警们结合近年来办理的污染环境、非法狩猎等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介绍生态环境检察的职能作用,并针对噪声污染、水污染等热点问题逐一耐心解答。这种“面对面”的普法方式,不仅拉近了法治与群众的距离,更鼓励大家从“旁观者”转变为生态环境的“守护者”和“监督员”,共同织密生态保护网。

为了让生态保护理念更加具象化,活动第二站,检察干警与各单位工作人员及环保志愿者、社区代表一同走进辖区污水处理厂,开启了一场“污水变清水”的探索之旅。

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参观者按照处理工艺流程,依次参观了从进水口、生化池到消毒车间、排水口的全链条设施。大家亲眼目睹了浑浊不堪、气味刺鼻的生活污水是如何经过物理拦截、生物净化、消毒除菌等多道工序,最终变成清澈达标、无异味的净水。“以前不知道处理污水这么复杂,今天看了才知道清水来之不易,以后一定要更加注意节水减排。”一位参观者感慨道。这一活动通过“零距离”接触环保设施,不仅消除了公众的陌生感,更让大家深刻认识到水资源的来之不易,进一步增强了节水护水的行动自觉。

近年来,沙县区检察院持续聚焦水环境、固废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和公益诉讼监督力度。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治,筑牢了生态环境的法治屏障。生态环境保护没有旁观者。下一步,该院将依托“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以“我管”促“都管”,以更实的举措守护好辖区绿水青山,让“检察蓝”成为生态法治的鲜明底色,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家园贡献检察力量。(供稿单位:沙县区检察院)


【编辑: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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