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法院:“叔叔阿姨,我们新店开业,进店就送礼!”
“叔叔阿姨,我们新店开业,进店就送礼!”走在街上被热情拦下,手里接过小礼品,不少老年朋友以为撞上了好事,没承想这竟是一场流窜四地的养老诈骗连环局的开端。近日,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对这起专门针对老年群体的诈骗案作出判决,两名设局者最终获刑。
被告人陈某、葛某组织多名工作人员,辗转邵武、长乐、同安、龙文多地流窜作案,以丝绸店开业宣传推广为由,专门物色老年人“下手”。他们精心设计“放长线钓大鱼”的五天连环诈骗套路,步步为营:
在街头散发传单,以免费领大米、花露水等小礼品为诱饵,吸引老年人到店听讲。不少老人家想着“反正不花钱,去看看也无妨”,就这么被带到了活动现场。
随后,以“验资抽奖”为名,要求老人们先后带500元、2000元到现场,却分文不收,还组织抽奖发放礼品。连续三天“只验资不收钱”,让大家慢慢放下戒心,误以为钱款只是“入场券”,放心带大额现金到场。
直接“升级福利”,免费组织老人们乘大巴前往博物馆参观,用餐后在宣讲会上故技重施:先设计一人“中奖”并当场支付奖金,随后,主持人趁热打铁,以“配合拍摄宣传视频”便可获得能防癌、防三高的蚕丝被礼品作为幌子,让大家把准备好的钱举过头顶,高呼“愿意购买”,工作人员承诺上交的钱款将在几天后全额返还后,便当场收走现金,发放廉价蚕丝被。随后,犯罪分子卷款潜逃。老人们等待退款,丝绸店却早已人去楼空。
经查,本案被骗老年人共46名,平均年龄72岁,年龄最大的已有90岁,涉案金额合计13万余元。所谓的“防癌、防三高”蚕丝被不过是低价购得的普通产品,防病功效纯属虚构。
同安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陈某、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其中陈某参与诈骗数额137900元,葛某参与诈骗数额118100元,均属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同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陈某、葛某有期徒刑,同时责令二人继续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同安法院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本案系典型的针对老年群体的“会销型”诈骗案件。与传统即时性街头诈骗不同,行为人连续五日通过免费发放生活物资、设置虚假验资返现环节、组织公益性参观活动等递进式场景设计,逐步降低老年被害人的防备心,最终以“产品福利赠送+全额返现”的虚假承诺,制造“自愿购买”的假象完成诈骗。
值得深思的是,本案中,有不少老人家在前几天已经察觉到“免费”背后似乎另有玄机,但身边其他老年朋友的参与和工作人员的持续“洗脑”让他们选择了继续跟进。此类套路正是利用了老年人对“熟人社交”和“实体店铺”的朴素信任、对“免费”“福利”等字眼的天然好感,利用群体的从众心理实施诈骗活动。
养老诈骗的治理,重在防、胜在早。一方面,老年朋友请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凡是让您掏现金“验资”“付押金、诚意金”的,无论前期已获取多少实物福利,均存在极高诈骗风险,应第一时间终止参与,避免资金交付后陷入追赃挽损的被动局面。另一方面,子女的陪伴和提醒是防范此类犯罪的关键屏障,多和父母聊聊新出现的诈骗手法,多关心他们近期的消费和出行情况,从家庭层面筑牢反诈防线,让犯罪分子没有可乘之机。(供稿人:张彬峰 蒲小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