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典利剑 守流域安澜 ——福建大田县检察院融合履职筑牢文江溪生态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流域综合治理提供了法治遵循。福建省大田县人民检察院持续强化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融合履职,将多年来的流域生态治理实践与法典新规精准对标、有机衔接,靶向破解流域生态治理难题,全力守护文江溪流域水清岸绿、生态安澜。
惩修并举 践行法典修复理念
大田县检察院坚持“打击+修复”并重,对涉文江溪生态环境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聚焦矿山污染、非法占地等生态突出问题,精准摸排线索、从严查办涉文江溪生态案件。
同时,将生态修复贯穿办案全过程,对破坏生态刑事案件同步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行为人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并引导行为人认购碳汇共1500余吨,严格落实“谁破坏、谁修复”,实现办理一案、修复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联动共治 契合法典协同要义
大田县检察院依托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联动机制,主动牵头破解跨部门监管难题。针对文江镇某采石场存在的违法占地、扬尘污染、偷漏税款等多部门监管交叉、权责不清的“老大难”问题,组织多部门、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召开圆桌会议,厘清监管边界、压实部门责任,以检察建议推动隐患清零、税款追缴2万余元。
此外,运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联合人大开展“林业图斑”专项排查,精准摸排违规搭盖、违法占地等问题22处,通过公开听证形成治理共识,凝聚起人大监督、检察监督、行政监管合力,督促非法占用林地恢复29余亩,让受损林地重披绿装。
检河联动 对标法典治水规范
大田县检察院出台《关于开展“文江溪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九条措施》,并被列为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全域推进。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机制,依托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发挥“委员河长”“河道专管员”作用,以“卫星图斑”反馈问题为导向,围绕河道治理、畜禽排污、矿区治理等突出问题分类精准施策。
近三年来,通过精准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治河道边违规堆放砂石、清理违规养殖场,促成牛蛙养殖面积清理近2亩,清理整治河段40余公里,清理打捞垃圾50余吨,让受损水体重现清流。
数字赋能 锚定法典护田准则
大田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大数据赋能生态检察新路径,推动从传统人工摸排向数据驱动转型升级。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整合数据资源,交叉比对、智能碰撞,精准锁定违法占用耕地涉税违法线索,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圆桌会议,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追缴税款96万余元,并推动税务机关牵头与7个行政部门会签《大田县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共享与工作配合机制》,健全长效协作机制,搭建常态化联动监管平台。坚持财税堵漏与生态修复双向发力,在督促违法主体整改违规行为、补缴税款的同时,严格压实补植复绿责任,累计完成生态复绿110余亩,实现文江溪流域生态修复、耕地保护、财税安全“三赢”,守牢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让受损耕地重焕生机。
下一步,大田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学笃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要义,深耕“四大检察”融合履职路径,以法典精神引领生态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绿色发展筑牢坚实司法屏障。(供稿人:颜秋芳)

















